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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房產稅擴圍須經得起法律程序推敲

張燕

2013年08月30日11:16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房產稅擴圍須經得起法律程序推敲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受國務院委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時雙雙提及“房產稅”——“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昨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計劃執行和預算執行情況時,“房產稅”問題均被提及,徐紹史明確“擴大改革試點范圍”的時間表為“下半年”。(8月29日《北京青年報》)

有必要指出,在此之前,包括至今,還有不少人以為上海、重慶的房產稅試點能抑制房價,改善稅制結構……這些美好的願景,應該說也都是有道理的。只是需要注意,重慶也好,上海也好,房產稅開征以來,不僅實際征稅效果不盡如人意,兩地的房價也並未真的得到遏制。

至少應承認,上海和重慶的試點辦法都不足以從根本上改變樓市走向。於是有人希望,採取更加激進的方式開征房產稅。在一些開征了房產稅的國家或地區,繳納稅點較高,確實讓人不敢輕易囤房。這對於調節再次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意義沒得說。但是這種方式,無法直接復制。

開征房產稅是否有利於房地產調控可以繼續討論,不能回避的是房產稅本身的合理性。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城市土地公有制,因此購房者實際上支付的只是幾十年的土地租金。從這個角度上說,向一個沒有產權的土地上的房子征稅,從法理上顯然是說不通的。同時,如果既征收房產稅,又不取消土地出讓金等重合的稅和費,那麼房產稅的征收實際是重復征稅,這更說不過去。因此,房產稅即便要開征,也需要先合理解決這個問題。

更深層次探討,程序正義和法理上說,政府部門是沒有權力隨意開征稅的,這需要立法機關,也就是人大的批准才具有合法性。當然,通常我們開征稅費,往往是政府部門在主導。這個且不論,現實和法理至少要搞清楚。相關部門多次表示,對於房產稅擴圍是謹慎的,那麼就必須拿出點謹慎的具體舉動來,而不是說一套做一套。

其實最為根本的是,房產稅如果擴圍,必須吸取重慶、上海試點的經驗和教訓,更要實質性推動配套改革同步進行。我們看到,政府提出開征房產稅時,坊間和學界確實有了很多開征房產稅將有利於房價下調、斬斷土地財政等觀點。這些方面,經過這幾年時間的發酵和爭論,公眾其實有了比較理性的看法:稅款如何使用必須透明、土地財政必須改革、保障房建設投入要加大,這三點是無論如何不能繞開的。否則,任何房產稅擴圍的行為都是不負責任的。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尊重民意,讓最終的房產稅擴圍方案,經得起法律程序和歷史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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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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