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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李某某涉嫌強奸案亟須回歸法治理性

張敬偉

2013年08月29日14:50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李某某涉嫌強奸案亟須回歸法治理性

備受各方關注的李某某等涉嫌強奸案昨日在北京市海澱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5名被告悉數出庭接受訊問,相關証人出庭作証。針對辯護人提出的非法証據排除申請,法院評議后認定不存在非法証據。(8月28日新華網)

李某某涉嫌強奸案,因為其父母的職業背景而被娛樂化。而且,這樁案件經過民意和輿論的多遍翻炒,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變成惡搞,有人稱之為輿論審判——如果不帶任何偏見的話,輿論的確有越線之嫌。因為,幾乎所有的輿論批評,似乎都轟向李某某。以至於,和他同案的其他被告被輿論有意無意地屏蔽掉了,由此產生了更為嘩眾取寵的家庭背景的諱莫如深之猜測。

李某某是強奸、輪奸還是嫖娼,的確應該厘清被害人楊女士的職業身份。而且,從李某某父母和律師的立場看,將此定性為嫖娼才有實現無罪的可能。對此,輿論應該尊重,而不應以看似絕對正確的道德觀去對李某某和其律師冷嘲熱諷,這不是理性的態度。當然,即便被害人真的從事李某某家人和辯護人所講的那種職業身份,如果能夠証明被害人當時對那種行為的不情願,也應視為強奸。

如果李某某沒有那樣的家庭背景,而是草根階層的小伙,輿論的評判恐怕會翻過來。這就是現實的中國言論環境,在社會不公加深的環境下,隻要涉及官員、明星、富豪及其下一代的丑聞,往往都會激發起輿論的憤慨,從而匯聚成道德擊殺的洪流,將其裹挾進難以翻身的漩渦。那些撞上槍口的人,無奈為他們所在的階層瑕疵埋單。這是中國社會轉型期民意躁動的必然,也是中國輿論釋放表達的極端體現。

存在就是合理,但這種合理也須節制。這個社會需要釋放不公凝聚的怨氣,但怨氣不能變成戾氣。即便是從道德的角度,也應秉承“冤有頭債有主”的邏輯,讓李某某這些涉嫌凌越道德或法治底線的人,為其所作所為承受適當的代價。隻有適當,才符合法治理性,才能回歸社會中道。

娛樂化消費李某某,輿論批評延及其父母,已經讓此案偏離了既有軌道。加上李某某未成年人的身份,法庭無法公開審理,這給輿論再一次發酵和消費李某某的機會。各路圍觀者和評論者,可能會按照自己的劇本,編排更具娛樂色彩和更為跌宕起伏的劇情來。而不管法庭最終裁定李某某是強奸、輪奸抑或嫖娼,或許都不會令輿論滿意。這將考驗法庭的智慧和淡定。對法庭而言,以法律為准繩,以証據為基准,耳根清淨不受來自輿論的滋擾,才是最重要的。

不管是基於道德義憤同情弱者的民眾,還是出於炒作目的的媒體,最好的評判方式莫過於兩個層面的換位思考——一是將李某某視為自己的孩子,自己如何反應?二是被害人若是自己的女兒或姐妹,又如何應對此案?從被害人和被告的立場去思考,而不是徒發怨氣和戾氣,這個案子才會回歸法治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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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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