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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對“樓頂種房”豈能一再“懷柔”

李千帆

2013年08月27日09:05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對“樓頂種房”豈能一再“懷柔”

據《北京晨報》26日報道,北京人濟山庄“樓頂別墅”的15天限拆日期已到。截至25日下午5時半,4名工人仍在違建的東側屋頂上忙碌地敲打著假山。海澱區城管表示,由於業主張必清在15日內自行對違建進行了拆除工作,不會對其進行強拆。

記得前段時間,面對各方壓力,張必清講過一句十分煽情的話,他說“我家的違建像一個六歲的孩子,望城管部門手下留情。”看來,他的“悲情計”奏效了。一處違建,建得逸聞迭出,拆得也波折不斷,看來該別墅“最牛違建”之稱謂果然不是徒有虛名。

具體論及,如果因為開始自拆,便“不會對其進行強拆”,請問有關部門,今天挪塊磚,明天移棵草,也屬於“自拆”,那拆完的日子會不會一拖再拖?話說,當年張必清建成別墅前前后后花了6年時間,難道也要拆6年?按城管部門已發公告,要求其“從8月12日起限期15日內自行拆除,逾期將對違建進行強制拆除”。現在大限已超,隻拆除了“邊邊角角”,有關部門應予強拆,可是如今卻再次“懷柔”。先是“不曝不究”,后又“法外開恩”,種種跡象表明,有關部門在面對該違建時顧忌不少,總讓公眾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之外看到一些影影綽綽的東西。執法不緊不慢,是對違法者的放縱,舍其他業主之權益於不顧,公信不存,威嚴喪盡。

北京拆違哨響之后,各地頻頻曝光樓頂違建。其間,一種聲音值得注意,鄭州某小區一棟居民樓上出現了涼亭和魚池,在討論其是否違建過程中,“樓頂綠化”與“樓頂建筑”觀點對立,而如果定性不同,命運迥異——前者政策鼓勵,后者法律杜絕。張必清也曾經表示,樓頂搭建假山“隔熱降溫還綠化”,這雖是借口,但說明還是有相關的空子可鑽。目前,關於屋頂綠化的界定和規范,各地方都存在疏漏,經此一役,提醒相關部門“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對違建不能有絲毫縱容。此外也需要完善法規,明確“樓頂綠化”的界定,防止有人借此在樓頂亂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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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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