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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大V”的生意經:轉發1次最高10萬

2013年08月26日12:32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付費轉發,太常見了。一般的明星大V,基本在1萬至10萬元”“有些大V為了維護自己形象,也要看微博內容而定”任何一個領域的大V,都有可能成為公關手段的執行者

  “付費轉發,太常見了。一般的明星大V,基本在1萬至10萬元”“有些大V為了維護自己形象,也要看微博內容而定”任何一個領域的大V,都有可能成為公關手段的執行者

  近日,“秦火火”和“立二拆四”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后,網絡造謠傳謠現象引發社會關注。而類似這樣的網絡推手公司在一線城市還大量存在,這些公司和個人依靠什麼掙錢,收入如何,又選擇什麼樣的賣點吸引觀眾?他們會推什麼樣的人,與微博大V(指的是通過微博實名認証獲得“V”字標志,擁有大量粉絲、有較強影響力的微博主)如何合作的?

  其實,早在3·15晚會的現場,“八點二十發”事件中,幕后網絡推手就已一覽無余。

  多數草根名博實是公關公司

  錢永京更為人知的名字是“非我非非我”,自稱是推紅“西單女孩任月麗”、“人大裸模蘇紫紫”的“拍客”。但他不喜歡別人叫他網絡推手,認為那是媒體叫出來的,他只是一個“爆料者”而已。“西單女孩是多麼正面的案例,這樣的北漂也能成功,他們沒有平台,我幫助他們記錄,進而圓夢,這是人們所需要的正能量。在那個年代,肯定會有人看。”時至今日,錢永京依然認為西單女孩是自己做過的最成功的案例。“我和立二他們的性質完全不一樣,我做的事情是真實的,是歌手就是歌手,是模特就是模特,都是真的,不把沒有的說成有,而且我也不攻擊任何人。”盡管作為“西單女孩”視頻的首發者,這件事並沒有給錢永京帶來可以看到的物質利益,反而被別人搶了風頭。

  錢永京開始意識到獨家策劃和資源的重要,在隨后的策劃中,他多以人物的客觀事實為依據,利用電影手段進行藝術加工來推廣人物。“誰也掌握不了輿論,但牛人能預估事情的價值有多大。”錢永京覺得自己並不像很多人一樣為了錢什麼都不顧,不擇手段,他隻選擇有事實的不違反人性並且不觸犯法律的事件或人來進行策劃和包裝。“100萬粉絲以上的草根營銷賬號,讓他們轉發一條微博,大概是3000元左右。這些都是公關公司養的賬號,他會給你列一個名單多少錢轉發,多少錢置頂,這些價格都會非常詳細。”在積累了一定的人脈資源后,錢永京瞄上了微博上的大V和營銷賬號,利用他們來做推廣。

  大V多付費轉發,一次1萬至10萬

  相對於錢永京的小打小鬧,某公關公司互聯網業務的直接負責人鄭總,已經有了相對完善的網絡推廣模式,成功幫助多個知名企業在網絡上做品牌推廣。

  微博營銷作為網絡營銷的重要環節,自2009年微博出現后開始流行。不少公關公司自己培育營銷賬號,對客戶的需求進行推廣已經是行業內公開的秘密。“真正要出一個經典是需要腦子和時間的,靈光一現的畢竟很少,而且還要看輿情環境和運氣了。”網絡營銷,一般會利用網民情緒進行引導,比如在災難面前對弱者的同情、對社會不公的抨擊。“付費轉發,太常見了。普通的營銷賬號價格從100至3000元不等,還要看其所屬的行業,還有粉絲活躍度而定價格。大V呢,則要看其當紅程度。如果是一般的明星大V,基本在1萬至10萬元﹔而超過10萬元的就需要有一定檔次的了。但是,有些大V為了維護自己形象,也要看微博內容而定。”對於公關公司而言,利用大V本身所具有的社會影響力,給予一定的利益,這樣的合作模式簡單而易操作。

  而付費轉發只是大V協議的一種形式,據鄭總介紹,微博的運營方會與一些名人、機構簽訂商業協議,來為自己的產品造聲勢,吸引人氣。當相關平台有活動時,協議客戶是需要幫助轉發推廣運營方活動的。這個協議一般是運營方跟經紀公司、名人自己或者其他代理機構簽訂。這是大V協議推廣的基本模式。“直發比較貴,轉發相對便宜點。明星考慮到自己的個人形象,也要看內容的,假設內容過於生硬,他們基本不會發。”鄭總稱自己公司做過的案例中,就找過大家比較熟悉的明星或者當紅的電視劇主角等,比如當下影視劇裡正走紅的女主角,合作一次是8萬。大V自己的賬號會有一定的自然效果,再加上公關公司維護引導,效果一般都有保証。

  為共同利益,大V互相“站台”

  “有些大V會宣傳自己生意的東西,此外就是朋友之間幫忙。”鄭總介紹說。一個草根營銷微博粉絲能達到百萬以上就已經很不容易,而對於千萬粉絲級別的大V,是否會接受上述的協議轉發,也得分人。“我們要看大V自身的條件符合不符合客戶或者項目需求,一定要分析大V的受眾是哪些。”隨著業務的拓展,鄭總覺得任何一個領域的大V,都有可能成為公關手段的執行者。“針對不同的項目,我們也得找合適的人……我不可能找薛蠻子來發化妝品的信息,找李開復來發汽車類的項目,對吧?”“你投資了我的公司,我也在你的公司有股份,那微博上的互動性就比較強,這也是人之常情。”鄭總稱,並非所有的大V轉發的微博都是協議轉發。一些私人關系較好的名人或者機構以及處在某種共同利益體內的大V們,出於某些生活及商業關系,他們會對彼此的事件、話題、商業活動進行互相“站台”。微博上的站台就是彼此相互呼應,通過轉發點評等形式捧場。

  而多數公關公司都會為客戶提供微博營銷的報價單,也會主動向話題事件中的人物或大V本身尋求合作。鄭總介紹,一份完整的報價單會包括賬號級別、粉絲數、行業以及其主題方向等內容,而一些小公司的一個完整報價單不會這麼詳細。

  大V轉發有禁忌,不能影響其形象

  而在網絡推手的生活中,病毒段子和病毒漫畫是比較常見的形式。“這裡的‘病毒’是個褒義詞。”鄭總介紹,這種操作手法,將公益活動中有意思的內容制作成文字、漫畫或者視頻,使其比較容易傳播,能像病毒一樣擴散。

  鄭總舉例說,在百度搜索上檢索“比某某”更帥的男人是誰,他們通常會把搜索結果設計成“無結果”,但下面會彈出一個提示:“您要找的是不是某某某?”而這某某某,恰恰就是推手要推的紅人或明星。看似隨意,實際很精心的設計,要比直接給答案的效果好很多。在實際的操作案例中,一條微博內容的主題定位、適用人群、傳播手段,決定了一條內容有多火,或者能多火。“又能賺錢,還能維護自己的公益形象,這樣的活動會比較好。”娛樂明星大V自然是公關公司青睞的對象。鄭總說,在一個公益活動中,明星出場費是10萬元,這包括他參與線下活動以及直發3條關於活動的微博。“點個鼠標,給我1萬塊,內容合適的話,換了我也發。”鄭總覺得明星本身就是商品,是商業價值的載體,處在娛樂產業的鏈條上,這樣的活動也就自然而然變成他們生活的一部分。

  推紅人並不賺錢,企業營銷是大頭

  有著多年論壇管理經驗的鄭總認為網絡紅人是個假象。“郭美美火吧,但是人家不是什麼推手推出來的,大家對公權力的不信任……是社會話題,而不是什麼推手公司運作。公關公司推人一般很難賺錢。需要推的人,你認為他或者她能有多少錢?”

  最近,錢永京在做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向網絡紅人“人大首頁女神”求婚。“你愛說我炒作就說,我沒違反法律吧?”為他人塑造品牌的同時,錢永京更重視個人品牌營銷。“他們火了,就會記住我了,以后也就會有人主動找上門。”如今,錢永京開始重點營銷自我品牌。推廣網絡紅人,或營銷自己也好,確實並不賺錢,但賺眼球,為個人的品牌影響力與策劃能力增加含金量。

  無論負責運營專業公關公司的鄭總,還是做個人業務的錢永京,業務重心已經側重企業和文化的宣傳。“微博營銷這些東西越來越沒有技術含量,你在做,我也在做。”錢永京坦言,“現在也不局限於網絡傳播,做代理,找媒體,幫發新聞稿等等。目前收益最高的一筆生意是30萬元,是利用病毒視頻對一個電影進行網絡推廣。”

  無論是公關公司還是網絡推手,他們之間也相互合作。公關公司為了節省人力成本,有時候並不親自執行網絡推廣的具體項目,而是把大號和水軍推廣外包給小公司,甚至諸如錢永京這樣的個人團隊,使其按照規定的話題或者活動的運營思路執行項目成為業內常見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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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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