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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亦有道”道在何方?

子言

2013年08月26日17:48    來源:光明社區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嫖亦有道”道在何方?

薛蠻子嫖娼的新聞爆出后,網上輿論一時洶涌,批駁與嘲諷蠻子的聲音不斷。而25日晚,長期以來與薛同為微博“大號”的任志強在微博上轉發了“上帝都會寬恕妓女,沒有任何人有資格攻擊一名妓女,同理,沒有任何人有資格攻擊一名嫖客”這麼一句話,並評論道:“動用國家資源去擺平一名‘嫖客’?這能証明是公義嗎?私德與公義不能分開,但究竟是兩回事。”

任志強既然轉發“不能攻擊嫖客”的論斷,我們因此可以認為他本人是認同這個觀點的。現在,我們把他的轉發與評論放在一起,研究一下有沒有道理。

首先,“嫖客非攻論”。邏輯的第一層是:如果上帝都寬恕妓女,因此信仰上帝的善民怎能攻擊妓女?發言人或許想用“抹大拉的瑪利亞”這一西方聖經的存疑論斷來自証其說。但不知發言人知道否,上帝寬恕妓女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妓女坦承罪惡,用靈魂的懺悔和自贖,從而獲得上帝的寬恕。上帝的寬恕不是賣“免罪符”,無論撒旦,還是妓女,關鍵是要自悔其罪﹔否則該入地獄還得入地獄。第二層邏輯:不能攻擊妓女,因此也不能攻擊嫖客。這是兩個不同的主體,偷換概念是不厚道的喲!按照這種類比邏輯,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不能攻擊受騙人,因此不能攻擊騙子﹔不能攻擊普通士兵,因此不能攻擊戰犯呢?

其二,“國家非攻論”,不知道任先生從哪裡得出的結論。罵薛蠻子的就是國家組織的!為什麼就不能認為罵他是因為網民想罵他呢?薛蠻子一直以來口稱道德,但如今自証虛偽。這種“雙重標准”的做人態度,誰看了不氣憤?如果任先生非說網民罵聲是“國家行為”,不知道您是否拿得出証據。如果不能,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您在“造謠”呢?當然,如果非要在這件事上找“國家行為”,那就是抓嫖本身。不過抓賣淫嫖娼的事,從來是動用國家資源:警察。如果不是警察去抓嫖,難道指望任先生率領眾粉絲去抓?

最后,“私德公義兩分論”。對於這點,我並不予以否認。但正如哲學書上所說:道理要行得通,有其實現條件。“兩分論”要想成立,關鍵是:一、不標榜自己的道德以獲得資本。柳永嫖娼,我們不罵他。因為人家沒刻意標榜自己“坐懷不亂”的道德形象。而中國史書上,有很多“滿口仁義道德,心中男盜女娼”的所謂道學之士,被史官罵的很慘。那是因為他們用道德管束他人,自己卻反其道而行。二、自己的公義沒有問題。羅斯福搞外遇,蔡鍔找小鳳仙,我們不罵他,因為人家的公義做的很好。而紂王酒池肉林,隋煬帝弒父妻母,任先生是否也要為其做辯解呢?最后一點,公眾人物由於其強大的影響力,輿論不得不對其私德做約束,總不能放任其帶動一大批百姓向“嫖客”看齊吧?很多公知,標榜美式民主、生活方式。但是,當年“克林頓拉鏈門”的時候,美國輿論逼得他險些位子不保。那請公知為我們講一講,當時美國人有誰用上述論據為克氏辯白?是否當時的美國批評言論,也是“國家行為”?

對於薛蠻子,為什麼要罵他?我們沒有聽說過他實實在在做過什麼公義。他所做的,就是批評別人的時候,有意無意的給自己貼上道德標簽。我們憑什麼要對他“道德公義分開看”。說批評他是“國家行為”?如果是哪位官員嫖娼而不是薛蠻子,任先生是否還要認為網名罵聲是“國家行為”?我們可以原諒薛蠻子,但是,這要看他的態度,而不是任先生的“越俎代庖”。辯駁的初衷,是要為自己的言論承擔責任。說話有理,才能有力。任先生如此袒護嫖娼者,真有“兔死狐悲”之嫌!(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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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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