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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報:長“痘”被拒

苑廣闊

2013年08月26日09:59    來源:西安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長“痘”被拒

 

  “人民警察要形象,長得丑不能當警察”,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一名公務員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名,在體檢項目時,因臉上長痘被認定為“不合格”,體檢未能通過。考生的質疑經微博傳播后引起軒然大波。對此,當地回應稱該考生“面部有?痕影響面容,且?痕難治愈,反復發作,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第一部分第三條規定,結論為不合格”。

  這個被拒錄的考生臉上長的是俗稱“青春痘”的痤瘡,嚴格來說並不在《標准》中的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難以治愈的皮膚病之列。如果有關部門非要把“青春痘”歸為后面的“等”的范疇之內,無疑就有人為擴大標准,提高標准之嫌了。更何況,被稱為“青春痘”的痤瘡是一種和年齡密切相關的疾病,即便不經過治療,過了某個年齡段,它也會自然消失,當地豈能一“痘”定終身?

  其實在這名考生的體檢過程中,有一個細節很值得注意。在8月5日的體檢中,一位皮膚科醫生在檢查之后曾表示,“這次讓你通過,回去好好治一下。”這一方面說明醫生是認可這名考生體檢過關的﹔另一方面也說明,這個痤瘡是可以治療的。可令人無法理解的是,一名非醫務工作者的體檢帶隊領導,先是勸說這名考生主動放棄招錄,后來又在支開這名考生的情況下,自己和醫生商量了一番,結果剛剛還表示“讓你通過”的醫生,態度就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給出了體檢不合格的結論。

  為什麼經過這名帶隊領導的一“商量”,考生就從合格變成了不合格?這不能不讓人懷疑這其中存在人為干預體檢結果的嫌疑。而按照有關規定,公務員招錄體檢是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回避、保密、監督等制度,保証醫生嚴格按照規定和標准作出獨立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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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丹丹(實習)、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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