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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就該學學降藥價的“香港經驗”

社評

2013年08月15日08:59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就該學學降藥價的“香港經驗”

據《人民日報》報道,最近,不少內地人開始到香港購買藥品,香港的一些藥房,每天的銷售額中內地人的消費就佔了約一半。內地人為何愛到香港買藥?價格是最主要原因,同樣規格的赫賽汀,在北京醫院的價格為人民幣24500元,而香港藥房報出的價格是人民幣18400元,有的甚至隻要14800元,相比內地醫院,香港藥房的藥價要便宜近1萬元。

看完這個新聞,恐怕不少人都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在香港藥房買來的藥在內地醫院能派得上用場嗎?內地醫院的“潛規則”是醫生盡量開醫院採購的藥,特別是高價藥更是如此。倘若患者拿著自己從外面買的藥,醫生大可以以安全為由拒絕使用。以此而言,就是能買來便宜藥,又能如何?

不過,假如內地的藥價也和香港藥價一樣低,藥的功能就是治病,而無須在治病之外,還要承擔“養醫”的功能,那麼在哪買藥也許就不會成為問題了。因為藥價低,醫生開什麼藥都和自己沒有關系,自然就不會在意藥是在哪買的。

正如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所談論的,內地藥價高過香港的原因一是內地“以藥養醫”的機制推高了藥價,二是香港的低關稅拉低了進口藥價。

先不妨看看香港是如何破除醫和藥之間的利益關系。在香港,政府管理的公立醫院,用藥費用都由政府負擔,藥品都是原價銷售。政府撥款給醫管局(並不是政府部門,相當於醫院管理總部),由醫管局統一管理藥品的招標採購,在藥品採購時也層次分明,比如說,全系統年用量100萬以上的藥品由醫管局集中招標、以量取勝,統一簽訂兩年的採購合同﹔100萬以下、5萬以上的藥品由醫管局談判確定供應商和採購價上限﹔如果需要使用新藥,各醫院隻能提出申請,由醫管局藥物咨詢委員會進行審查批准,審核后才能進入招標程序﹔在採購價格上,醫管局會查閱美國、英國等同類產品價格,以作參考。至於香港醫生,無論在哪家公立醫院,所有醫務人員的薪酬都依法按照統一標准執行,醫生薪酬與開藥多少沒有關系。

政府撥款全球採購藥品、醫院的診療服務與藥品的招標採購完全分開、醫生收入與開藥多少完全脫離,醫院、藥房的藥價就是藥品的出廠價,也就很容易做到。

反觀內地,藥品價格分為三種:醫院定價、政府指導價、企業自主定價。政府定價的藥品在招標過程中,中標價不得高於政府指導價,可奇怪的是,有時恰恰是這個政府指導價高得離譜,成了藥價虛高的最大推手。央視曾報道說,一種出廠價僅為15.5元的癌症輔助治療藥物蘆筍片,政府指導價被定為136元,是出廠價的近9倍。加上明文規定的15%的藥品加成,再經過醫藥公司、醫藥代表、醫生等環節,最后賣到患者手中的價格竟然高達213元。

因而,要想讓內地藥價降下來,至少不會和香港藥價差得太遠,其一,以“團購”的模式降下藥價。政府不再主導藥品採購,將採購權下放,採購形式可以多樣化,可以是多個醫院的聯合招標採購,也可以是一個大市場用藥的招標採購,或者像香港那樣委托第三方採購﹔其二,徹底打破以藥養醫的模式,取消藥品加成,提高診療費,讓醫生收入與藥費脫鉤﹔其三,既然進口嬰幼兒奶粉的關稅都可以由20%降低到5%,那些用來急救以及治療中必須使用的進口藥關稅也有必要下調。

當然,所有這些都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政府加大醫療投入,讓公立醫院和醫生都無須以賣藥提成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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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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