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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處理嫖娼法官,還要深挖腐敗

周潛之

2013年08月08日09:38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處理嫖娼法官,還要深挖腐敗

8月6日晚,上海市紀委、上海市高院通報了“法官集體嫖娼事件”調查結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趙明華、陳雪明、倪政文被開除黨籍、提請開除公職﹔王國軍被留黨察看、提請撤職。當事人受到應有懲處,有關部門也履行了此前“依紀依法進行處理”的承諾。

“法官集體嫖娼事件”掀起軒然大波的原因是,雖然我們看過很多腐敗官員的桃色丑聞,但法官集體嫖娼還是讓我們感到震驚。對這些法官,不僅要就事論事加以嚴懲,更要深究可能存在的腐敗黑洞。如此,才能保持法官隊伍的純潔,維護司法的權威。

作為司法權的具體執行者,法官不僅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嫻熟的法律業務水平,更應該有很高的道德修養,才能做到公正執法、大公無私。但上述幾名法官面對“糖衣炮彈”應聲倒地,面對色情服務趨之若?,如何讓公眾相信他們能公正審案?

法官集體嫖娼之惡劣,首先是原本為司法公正的裁決者對法律的踐踏和侮辱,其次才是生活的腐化墮落。而生活腐化墮落是一切職務犯罪的表征和先兆。今年初,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發布的《官員形象危機2012報告》稱,被查處貪官95%有情婦,腐敗的領導干部60%以上與“包二奶”有關。生活腐化背后是精神墮落,一個玩弄女性、寡廉鮮恥、丑態百出的法官,難保不會視法律如兒戲、視百姓如草芥。

法官集體嫖娼之惡劣,還在於價值觀的分裂。對於賣淫,法律上一直隻有一個態度:嚴厲打擊。對於這一點,這些法官不是不清楚,估計在廟堂之上見了“失足婦女”,也是聲色俱厲。但他們私下卻欣然接受色情服務,究其原因,恐怕不是因為一時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而是根本就認為這事很正常。正所謂,穿上法袍道貌岸然、人模人樣,腦子裡卻是另外一套男盜女娼的價值體系。

法官集體嫖娼之惡劣,更在於“集體”二字。嫖娼是違法行為,在道德上也不光彩,但這些法官竟然能吆五喝六、集體出動,確實令人咋舌。能解釋他們這一出格行為的理由,除了膽大包天,恐怕是那句“升官秘訣”——“為領導干100件好事,不如和領導一起干一件壞事”。和領導一起干了壞事,上下級關系就會扭轉,同事此時成了兄弟,干事就憑兩肋插刀。隻可惜,集體干壞事的結果必然是互相包庇、集體腐敗、集體作惡,讓潛規則盛行,讓正義無容身之地。

面對法官集體嫖娼事件,我們除了表達驚愕和氣憤,更對上海市對這一惡劣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腐敗繼續調查、深挖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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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丹丹(實習)、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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