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

燕趙晚報: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就該重罰

張玉臻

2013年08月07日08:51    來源:石家庄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煙就該重罰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聽取《深圳市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草案)》的初審報告,報告建議對第三十七條“銷售者責任”進行修改,銷售者將煙草制品銷售給未成年人的罰款金額應不低於甚至高於3萬元。(8月6日人民網)

  我國控煙形勢非常嚴峻,主要表現在吸煙人群居高不下,新的煙民不斷加入。在新增的煙民中,煙民的低齡化應該引起社會的重視,他們大多是處於學習階段的大、中、小學生,吸煙對這些身體和心智還沒有完全發育良好的未成年人來說,危害尤其嚴重。

  2003年,中國簽署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於2006年1月9日正式生效。2011年我國實行在包括室內辦公場所在內的所有公共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面禁煙。不僅如此,我國還首次把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寫進國家的五年規劃。但是,我國這些控煙的法律法規普遍存在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其執行力和效果都大打折扣。

  《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第37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証件。一些學校附近的小商店都有煙賣,除去一些大商場會在煙草專櫃設置“禁止向未成年售煙”的標志外,大部分小商店都沒有類似標志。一些學生模樣的進店裡買煙,即使穿著校服,仍然可以買到香煙。對此,一名售貨員告訴記者:“他們是顧客,他們想要買,我們就賣,這是天經地義的。”一些商家唯利是圖,目無法紀,相關執法單位監管失職是主要原因。

  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國外的一些做法值得我們借鑒。在韓國,一經發現向未成年人兜售煙酒,前2次警告並處以數額不菲的罰款,以后再發現就要停業1-3個月直至關門歇業。在歐美一些國家,由於制定了完善的禁煙法律,控煙效果明顯,吸煙率正以每年平均1.1%的速度下降。1995年美國的香煙管制新措施規定:禁止在學校和學生活動地區設置香煙售賣機﹔賣煙者應先查明顧客確已年過18歲﹔煙草公司每年應繳納1.5億美元用於制作勸阻吸煙的電視廣告。美國有些城市還出動警車在中學附近巡邏,規定第一次看到青少年吸煙將予以沒收並告知校方、家長﹔第二次犯禁則要上專門勸阻吸煙的學習班﹔第三次則應交付500至1000美元罰款,或被罰去參加社區服務。

  我國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規,比如有未成年人不能進入網吧的規定,但是一些法律法規在執行過程中,總是存在執行力度不夠或者效果不明顯的問題,有的形同虛設甚至是一紙空文,這關鍵還是社會沒有一個好的法治環境,執法不嚴和違法不究是主要原因。我們希望深圳在通過立法將煙草制品銷售給未成年人的罰款金額提高后,同樣要提高執法力度,避免落入民眾執行不嚴的質疑聲中。

分享到:
(責編:張丹丹(實習)、文鬆輝)

相關專題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