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

法制日報:退休高官任獨董難脫瓜田李下之嫌

盛翔

2013年08月07日08:35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退休高官任獨董難脫瓜田李下之嫌

上市公司中國重汽迎來了三位“重量級”獨立董事:貴州省原省長石秀詩、山東省原省長韓寓群和國稅總局原副局長崔俊慧。中國重汽發布公告稱,委任三位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為三年,年薪為18萬元人民幣。退休高官出任上市公司“獨董”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但三位前省部級高官扎堆中國重汽,卻像扔了顆重磅炸彈,有輿論指責前高官任職獨董的行為違背公務員法,因為他們退休的時間未滿三年(8月6日《北京青年報》)。

獨立董事又稱外部董事,通俗地講,即不在公司任職、不參與具體事務、沒有公司股票,卻能為公司出謀劃策的人。這是一個頗為逍遙的職位,不上班卻有厚祿可拿,理論上,他們的作用在於為中小投資者監督上市公司,可事實上呢,獨董基本上隻拿錢不管事,更不會拿著企業的錢卻跟企業管理者對著干。這裡面的制度漏洞,本文不准備展開來談,但是對於退休高官而言,這顯然是一個美差,於是退休高官們扎堆出任上市公司獨董。

之前的統計顯示,截至2009年末,全部A股上市公司中有768家聘請了前政府官員甚至現任官員作為公司高管,前官員總數達到1599人。副部級以上的退休官員在A股上市公司擔任獨董的不少於20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原政協副主席王友三,更是同時擔任八一鋼鐵、金風科技、啤酒花和天富熱電四家上市公司獨董。究竟有多少退休官員在上市公司出任獨立董事,相關研究機構真地可以好好查查。

誠然,沒有法律規定退休官員不可以擔任企業獨董,但公務員法對相關年限至少是有明確規定的: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可是,因為“人走茶涼”的遞增效應,有多少退休高官是退休三年后才在企業任職的呢?這一次,中國重汽的三位獨立董事之所以引來輿論質疑,正因為他們退休都沒有滿三年,明顯涉嫌違法。

另一個問題是,退休高官出任企業獨董,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不知道退休高官們有沒有想過:企業為何要聘請自己當獨董?有評論認為這是“無功受厚祿”,其實,企業可沒那麼傻,這些退休高官對企業而言,很可能是“已經有功”或者“即將有功”。

所謂“已經有功”,實則就是一種權錢交易腐敗期權的兌現。換言之,高官在任上對企業多有照顧,退休后到企業任獨董,光明正大地兌現“好處費”。而所謂“即將有功”,則是利用退休高官們在體制內的人脈關系,為企業與政府部門打交道提供便利。因此,退休高官任獨董肯定不是“無功受厚祿”,相反,該要譴責的恰恰是這個“有功”。如果他們只是到企業“拿錢養老”,之前不曾對企業有恩,之后亦不“發揮權力余熱”,那倒沒什麼了。問題是,退休高官任企業獨董乃“無功受厚祿”的說法,難以令人信服。

分享到:
(責編:張丹丹(實習)、文鬆輝)

相關專題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