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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應遠離“風月場”,“鑽石一號”有無保護傘?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2013年08月04日07:57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法官應遠離“風月場”

平日判決他人罪刑的法官,如果自己行為不檢,會對司法公信造成災難性傷害。

近日,有網友上傳了一部所謂“上海高院5官員集體招妓”的視頻,引發網民關注。視頻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雪明、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等五人,於6月9日晚到次日凌晨在上海衡山度假村裡先接受“吃請”,后幾人各自進包房,數名女子也進入這些房間,約半小時后女子陸續離開。

上海紀委官方微博“廉潔上海”確認:視頻中陳雪明實為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庭長,紀委與上海高院方面正對四人在夜總會娛樂的情況開展調查。

首先,雖然視頻還無法坐實集體招嫖,但子夜時分,高級法官在娛樂場所的包房裡與女郎共處一室,明顯不正常。

視頻顯示,這些法官對該娛樂場所的“流程”駕輕就熟,先吃喝再點歌后進“包房”,儼然熟客。法官的合法收入負擔得起這種高消費嗎?如果是在接受“吃請”,那就涉嫌受賄枉法的腐敗犯罪。

法官涉嫌嫖娼絕非“私德”,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嫖娼一律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所以,希望上海紀委及時查清此案,給公眾一個沒有疑點的結論。嫖與不嫖的事實並不難查清,此前重慶的雷政富案從不雅視頻曝光到落馬不過63小時,上海方面能否打破這個紀錄,體現反腐“抓鐵有痕”的力度?

即便調查表明不存在嫖娼,但高級法官深夜出入豪華娛樂場所,公然與女子勾肩搭背、包房“選小姐”也是極不檢點的,嚴重損害法官應有的形象。最高法的《法官行為規范》明確規定:法官必須約束業外言行,杜絕與法官形象不相稱的行為﹔禁止法官接受有違清正廉潔要求的吃請。可見這些法官已不具備《法官法》所規定的法官應有的“良好品行”,應調離審判崗位。

此事還暴露了另一個嚴重問題,事發的衡山度假村的大堂裡,赫然挂著上海財政局頒發的“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銘牌,度假村所屬的衡山集團更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接待基地”。但記者調查發現,視頻中法官“選小姐”的“鑽石一號”包房確實存在,報價單上赫然寫著包房配兩名“點歌公主”。堂堂“機關定點飯店”為何藏污納垢,公然提供“點歌公主”的曖昧服務?這后面有沒有“保護傘”?此外,中央推出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反對奢靡,這個“機關定點飯店”為何至今還有紙醉金迷的場所?

法律是社會的底線,法官是社會底線的守衛者。平日判決他人罪刑的法官,如果自己卻在知法犯法、集體嫖娼,會對司法公信造成災難性的傷害。不徹查這種行為,就無法挽救社會運行必須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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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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