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狼狽為奸,孬種傷天

7月29日,記者從南陽市檢察院獲悉,方城縣農業局違規推廣新麥26種子,導致該縣小麥減產2億斤案件最近有新進展,該縣農業局副局長劉會合涉嫌濫用職權,於7月27日被刑拘。據調查,劉會合之妻薛玲是方城縣兆豐糧食合作社的負責人,該合作社於2012年8月購進新麥26種子2.5萬公斤,在劉會合的幫助下向群眾推廣銷售,獲利9000元。(8月1日《大河報》)
身為農業局官員,應該懂得農民種田的不易,應當推廣科學種田,而不該不做實驗不調查研究當地的土壤?情,就武斷地強行推廣涉及自家人生意的麥種,致使麥收減產,坑農害農。這種以權謀私違法亂紀的做法,就應當繩之以法,以儆效尤。
有道是:農業局長不為農,推銷孬種坑蒼生。濫用職權謀錢財,無良夫婦當嚴懲!另有詩為証:推廣新麥為牟利,如此斂財忒不義。假公肥私應嚴懲,勿使禍首坑農地。
(責編:張丹丹(實習)、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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