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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查處市委書記的“小酒杯”是“矯枉過正”?

冬君

2013年07月31日09:39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吉林省公主嶺市委書記違反規定工作日午餐飲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比中紀委其他被通報的公款吃喝等問題,這一典型問題,在不少官員眼中看來屬於“更加細小的問題”。有些官員更認為,查處這樣的問題有點“矯枉過正”。

其實,混沌的官場“酒文化”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話題。“酒精考驗”,檢查“宴”收,各類飯局應接不暇。縱有銅肝鐵胃,“連續作戰”,“轉戰”酒局,趕場子,總有“頂不住”的時候。中國五千年酒文化浸淫已久,無酒不成席,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的“英姿颯爽”,延綿不斷。從“酒裡乾坤大,壺中日月長”到“人在江湖走,哪能不喝酒”,酒可怡情,亦可喪志,官場的“酒文化”是該清醒地思考一下了。

對吉林省公主嶺市委書記工作日午餐飲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典型問題的通報,可以說是一劑“醒酒藥”,更是一個“禁酒令”。相信這一記重拳,會讓更多的黨員干部工作日午間不喝酒,慢慢形成有紀律嚴查“不敢喝”,到下午要上班“不願喝”,再到養成自主習慣“不想喝”的良性循環。

端起酒杯,忘記口碑﹔滿嘴酒話,沒有實話﹔渾身酒氣,不接地氣﹔愛耍酒風,毀掉黨風。要清除“酒杯、酒話、酒氣、酒風”四害,除了市委書記工作日午餐飲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警示教育外,還要有持久的“秘訣”:一是要有機制保証,有制度、有督導、有追責、有曝光。二是規定嚴格細致,領導帶頭、不留口子、不搞下不為例。不論什麼類型的酒、不論什麼級別的干部、不論什麼理由,隻要違反了禁酒令,一律視為違紀。三是制度人性化,將禁令限制在工作日午間、公務人員、本市范圍,規定嚴格而又可接受。相信隻要建立制度保障,建立督導追責機制,將細化的措施落在實處,“醒酒藥”肯定會有成果,並最終形成內化於心的職業習慣和職業素養。

“量力而飲,節制有度。”市委書記工作日午餐飲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樹立了新酒風,雖然工作日禁止午餐飲酒沒有明確列入中央八項規定,但中央此次將其作為典型問題通報,顯示禁止工作日午餐飲酒或將成為對黨員干部和公務員的一項基本紀律要求。“酒裡乾坤大,壺中日月長”, 相信,這劑“醒酒藥”能管住酒杯,形成少端酒杯多爭口碑,少說酒話多講實話,少沾酒氣多接地氣,少耍酒風多護黨風的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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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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