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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自由“走穴”要走正道而不走歪路

奚旭初

2013年07月30日13:5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深圳擬允許醫生自由“走穴”,具有中級技術職務的醫師無須原單位同意,便可在深圳其他醫療機構執業,執業地點數量不限。(7月30日《北京晚報》)

醫生“走穴”,並不新鮮,此前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而現在則可以堂皇地大行其道了。深圳不僅讓其合法化,而且還自由到無須原單位同意換言之即可以不告訴原單位,“走穴”不限數量、不限地點,卻想怎麼走就怎麼走。可以預料,“走穴”變成來“自由行”,其轟轟烈烈是沒有懸念的。鼓勵“走穴”,理由是既可緩解知名公立醫院的看病難,又能促進民營醫院的發展。這理由聽起來確實不錯,但問題是理由和實踐之間有多大的距離?而問題更在於,如果沒有任何規范約束,那麼利益驅動之下,會導致利令智昏的亂局。

在發達國家,醫生都是徹底的自由職業者。然而國情有別,國外醫生沒“鐵飯碗”,何況這種自謀飯碗也絕非今天到這家醫院做手術,明天到那家醫院坐診。而在我國,醫生都是“單位人”。倘若“人在曹營心在漢”,一邊端著單位飯碗,一邊四處撈外快,這樣的假公濟私,無論在法理層面還是道德層面,都是邁不過的一道坎。另外,《勞動合同法》規定,兼職不得對本職工作造成影響,用人單位在異議不得兼職。而“走穴自由行”連原單位都不告訴,且不說違法,更是連起碼的公平對等也沒了。

“走穴”有市場需求,被醫生和乘客視為“雙贏”,凸現的是“生存邏輯”。化堵為疏,讓事實存在而又無章可循的“走穴”浮出水面。對於這樣的“妥協”,公眾能夠理解,並且贊成。但允許“走穴”,也須給“走穴”立規矩。使之既合乎市場需求,優化醫療資源配置,也有利於管理。所謂規矩,用形象的話講,就是有一個讓醫生“外快”多了,“全心全意”也不能少,種了別人的田,自己的地也不荒的機制。

另外,治病救人非比尋常,醫療是有組織的、連續性的行為,手術前醫生要詳細了解病人病情,手術后要對病人進行跟蹤觀察,但因為“走穴”來去匆匆,如何對病人負責,使患者后期的治療與觀察得到保障——這也是必須解決的問題。責權利是對等的,醫師多點執業,就必須承擔相應的約束。“走穴”走對了,是“多贏”,但如果走偏了,則是“多輸”。而如果不要約束,隻要“走穴”,那就是“多輸”的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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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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