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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精神病人何時不再有家難回

於平

2013年07月15日08:40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精神病人須回歸社會,家屬的權利也應當受尊重和保護,隻有建立起完善的社區康復服務機制才能解決兩難。

7月5日,廣西藤縣42名病人集體脫逃引關注。有媒體對此事件調查發現,這些病人脫逃的主要原因是想家。許多病人經治療后病情穩定,但家屬卻不願將其接回家,有位逃出的精神病人被送回后哀嘆,“我可能一世不得回家了。”

無獨有偶,《新京報》日前報道,北京也有大量精神病人有家難回,僅在海澱區精神衛生防治院,經評估可出院的患者達150人至160人,但其中約五分之四的人被留在醫院裡,佔患者總數的40%。

精神病人能出院卻出不了院,堪稱另一種“被精神病”。這些病人有家難歸,直接的后果就是大量醫療資源被佔用,而且,病人情況穩定后,長期滯留於封閉的醫院中,遠離親人、與正常的社會生活隔絕,這對於精神病人的康復很不利。

但在此問題上,我們不能苛責家屬。家屬有家屬的難處,許多精神病人曾經給自己的家屬造成了極大痛苦,一些病人在發病期間甚至殺害了自己的親人,所以,即便醫生宣告這些人已可出院,家屬也難以放心。而且,精神病人多缺乏自理能力,日常照護也是一個大問題。精神病人回家,如果責任全壓在家屬身上,將是患者家庭不能承受之重。

精神病人須回歸社會,在正常的環境下康復,同時,家屬的權利也應當受尊重和保護。如何破解這樣的兩難?答案就是通過建立起完善的社區康復服務機制,給患者及其家屬以支持。

這方面,香港的經驗值得借鑒。香港的社區,都配備專業的精神科醫務社會工作者,幫助料理精神病人的生活事宜,安撫病人的不良情緒,協調病人與家屬、鄰居的關系。此外,香港的精神科護理,也從醫院延伸至社區。醫護人員會通過定期家訪、電話聯系,長期跟蹤觀察病人的精神狀況,一旦發現病人病情波動,馬上安排病人住院治療。

為幫助病人融入社會,香港還為他們設置了庇護場所,例如中途宿舍,出院后的病人可在此居住兩年,一方面接受照護,一方面通過工作自食其力。如果確認病人情況穩定,能融入社會,再讓其回家生活。香港有50家庇護工場,為精神病人提供工作機會,在社區還有輔助就業部門,每位病人都在導師的輔導下參加工作。

香港對於精神病人回歸家庭和社會,構筑了一個完善的服務網絡。反觀我們的許多城市,精神病人的社區服務,多在起步甚至是空白狀態,相關的專業人員極其匱乏。

精神病人的歸宿,不應是精神病院,融入社會,享受家庭的溫暖,是他們的權利,也是社會的責任,所以,政府在此方面當加大投入,讓他們的回家之路不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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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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