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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公務員縮短工時,疑在為自己服務

徐志翔

2013年07月12日09:03    來源:廣州日報    手機看新聞

近日,一條“武漢某部門因天氣熱,延長公務員休息時間”的微博把武漢市的公務員們推到了風口浪尖。(7月11日《中國青年報》)

夏季機關事業單位調整作息時間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為什麼會引起社會反彈呢?我們不妨看一看一份蓋有武漢江岸區城管局公章的通知。這份通知顯示,江岸區政府機關下午工作時間由14:30∼17:30調至15:00∼17:30,“如9月份持續高溫,再酌情延長”。

也就是說,該區不僅城管局調整了作息時間,其他單位也在區政府的統一要求下調整了夏季作息時間。這種縮了水的夏季作息時間顯然已違背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也引起了百姓的不滿。

客觀地說,夏季烈日炎炎,適時調整作息時間是必要的,也是人性化的體現。事實上,多數地區在夏季到來的時候都適時調整作息時間。但都遵循一個原則“調整時間,不壓縮工作時間”。因為,《勞動法》有明確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不是不能調整夏季作息時間,但調整不能搭車縮短工作時間,這樣就給百姓辦事帶來了直接影響。一是服務對象“急事不能及時辦”。機關事業單位服務的對象比較廣泛,他們中難免要遇到“急事”要“急辦”的。二是壓縮了的作息時間很難與百姓同步。夏季氣溫高,百姓出門辦事也要選擇避開“高溫時段”,當他們一路顛簸到了辦事地點卻吃了“閉門羹”,他們又作何感想?

為什麼會出現調整作息時間縮短工作時間的問題呢?還是我們有些政府部門沒有把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一切為民”只是挂在嘴邊,沒有落實到行動上。出台規定也好,出台制度也罷,都先想到自己的利益。如果我們在調整作息時間時,能考慮到百姓辦事是否方便,就不可能縮短工作時間了,這種工作日上的“短斤少兩”也是一種機關作風問題。現在我們各地都在抓機關作風建設,這種隨意縮短工作時間的問題也該查一查,該糾正的要堅決糾正,不要讓百姓上門辦事沒有到“點”就找不到人。

說到底,夏季調整作息時間是可以的,但縮短工作時間是萬萬不能的,這不是半個小時的問題,而是心中有沒有百姓的大問題,也是機關作風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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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冰心(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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