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

法制日報:“不要碾死我”喊出法律之痛 

王傳言

2013年07月04日13:47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法制日報:“不要碾死我”喊出法律之痛

“不要碾死我。”6月30日,一紅衣女子在大罐車底下,發出求生的最強音。據攝影發燒友聶志義介紹,6月30日13點30分許,他經過滎陽市中原路與萬山路交叉口北300米處時,看見一輛從小巷往萬山路上拐的電動車,被一輛紅色大型水泥罐車“?”的一聲碾到輪下。電動車被巨大的推力向前推著,與路面摩擦,火花四濺(7月3日《鄭州晚報》)。

被車輪碾軋的生命原本需要得到尊重,在第一時間接受救助。但是,“不要碾死我”的呼喊聲音卻深深刺痛了每個人的內心,這聲呼喊讓每個人感到心酸無比。這聲呼喊似乎就是每一個人的呼喊,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被碾軋在車輪之下。這樣的悲劇在佛山曾經上演,一名兒童被過往的多輛車碾軋。

“不要碾死我”的吶喊來自於渴求生命的本能以及內心的恐懼感。司機駕駛大車,由於視域的局限往往看不清行人、自行車、電動車的實際狀況。有的肇事者在撞人之后,毫無意識地離開,這種肇事屬於非故意。但可悲的是,現實中屢屢看到的卻是肇事者發現有人被碾軋而選擇再次碾軋,直到生命的終結。在感嘆肇事者道德淪喪的同時,也需要拷問道德和法律的問題。到底是什麼在鼓勵肇事者選擇碾軋,又到底是什麼導致肇事者根本無視生命的價值。生命的意義非同小可,因其唯一性而獨特,無端消失在車輪下的生命,不應該止於扼腕嘆息。

對肇事者來說,假如選擇了讓被碾軋者生,他將承擔巨額的賠償費用以及可能存在的后續賠償。如此,肇事者的一生就可能從此改變。而如果肇事者選擇讓被碾軋者死,他將付出一次性的賠償費用。在心理的天平之上,肇事者無疑會更傾向於后者。所以,現實中的悲劇一次次上演,這顯然已經超越了道德淪喪的范疇,而是涉及到法律規范的領域。假如在肇事發生后,無論被碾軋者死亡還是受傷都會有一個雙方都滿意的處理機制,而不是讓肇事者傾向於二次碾軋,那麼,這將避免悲劇的發生。可惜的是,這樣的機制目前還不存在,最現實的選擇成了肇事者最佳的選擇,那就是反復碾軋。

所以,當“不要碾死我”喊出的時候,感到顫抖的除了人心外,還應該是道德的基准點和法律的臨界點。如若人心不古已經觸犯法律,那必須追究其法律責任,盡管法律並不規范道德,但卻是道德的后盾、底線,有何種法律就會有何種道德呈現。

分享到:
(責編:齊賀、文鬆輝)

相關專題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