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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整治亂穿馬路怎能“專罰女孩”

魏青

2013年07月03日08:4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一些市容監督員,在武漢市漢陽龍陽大道摩爾城附近蹲守,專門挑選亂穿馬路的年輕女孩進行罰款,但對違規的男子和成群結隊的人熟視無睹,任由其亂穿馬路。  

       首先,關於市容監督員的性質,武漢市城管局2011年曾明確表示:市容監督員沒有處罰權,只是協助執法。那麼他們有無直接罰款的權力,本身就值得商榷。

  市容監督員專找年輕女孩罰款,大概是找准了年輕女孩臉皮薄,好面子的特點,大庭廣眾之下,年輕女孩經不住“威懾”和“嚇唬”,隻好乖乖就范交罰款。

  本來是全面、公平和一視同仁的執法,變成了專門用來對付女孩子的“選擇性執法”,不僅影響了執法效果,也是一種消極執法。

  “選擇性執法”,柿子專挑軟的捏,人為給法律法規的執行設置“過濾器”,讓軟弱者更加軟弱,讓強硬者更加有恃無恐,削弱了法律的權威感。

  面對質疑,漢陽區城管局執法三中隊解釋:有些人沒處罰是因為監督員忙不過來。這解釋顯然過於牽強。

  法律法規面前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唯有樹立這樣的執法理念,城市管理才有可能體現公平和順暢感。如果任憑“選擇性執法”流行,不但達不到管好城市的效果,隻會制造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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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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