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四個多月漫長等待,加拿大華裔女子藍可兒離奇死亡案,塵埃落定。6月20日,加州洛杉磯縣驗尸辦考羅警官一錘定音,死因是藍可兒浸泡水中窒息而死,既非他殺,也非自殺,乃是意外死亡。
鏡頭拉到一月底,美國媒體率先爆料,藍可兒在洛杉磯塞西爾酒店神秘失蹤,視頻詭異,與父母失聯,生死未卜,警方一番調查,全無頭緒。提起這家酒店,可真是全美家喻戶曉,臭名昭著的“鬼屋”。地處洛杉磯老城區,有色人種密集,白人爭相逃離,惡性犯罪高發,素以“臟亂差”聞名。
歷史上,酒店發生多起凶殺、奸殺、自殺、意外死亡案。1947年,影迷稱為“黑色大麗花”的演員伊麗莎白·肖特,慘遭分尸凌辱,最后露面的地點正是塞西爾酒店。此案震驚全美,至今未破,好萊塢日后多次拍成電影。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多人選擇其跳樓自殺,兩名連環殺手理查德·拉米雷茲及杰克·恩特維格,也是酒店常客,這一切讓人毛骨悚然。
2月19日,住客投訴水壓太低,酒店員工查看頂樓,赫然發現水箱女尸。警方趕到現場,確定死者正是藍可兒。消息傳開,轟動一時,案件又平添一層神秘色彩,電梯視頻走紅網絡,各種離奇說法紛紛出籠。藍可兒死亡之謎,成了一場全球網民瘋狂參與的懸疑推理連續劇。
一時間,他殺、自殺、吸毒、精神失常、附身、靈異消息滿天飛,又屬大陸與台灣媒體網民最為熱情,七嘴八舌,言之鑿鑿。“民間福爾摩斯”迫不及待地研究視頻,尋找蛛絲馬跡。住在洛杉磯的華人網友,秉承用腳調查的優良傳統,去酒店進行體驗式考察,天涯論壇裡直播推理游戲,回帖蓋起一百多頁高樓。
有識之士驚呼,我們還要拿藍可兒的死亡消費多久?紛紛擾擾中,何妨心平氣和,探討美國警方處理的手法與流程,以及本案可能衍生的訴訟問題。
美國刑事偵查上,習慣將死亡方式和死亡原因分開來談。在美國,死亡方式分為5種:自殺、他殺、意外死亡、自然死亡和死因未明。至於死亡原因則不下30多種,燒死、撞死、淹死、毒死、槍擊、刀傷等等,不一而足。洛杉磯警方首先得判斷:死者究竟是生前落水還是死后落水。一切靠証據說話,在此基礎上,警方最終得出結論,以釋群疑。
至於本案是否存在凶殺嫌疑人,洛杉磯警方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展開拉網式調查,詢問相關當事人,摸排嫌疑對象。一旦警方覺得“被詢問人”的回答,有可能導致對其不利的法庭証供時,務必按照“米蘭達警告”標准程序進行口頭和書面的提醒。倘若懷疑犯下指控罪行的“嫌疑人”,可能採取行動破壞証據、威脅証人,警方有權留置48小時,申請正式逮捕。縱觀本案,這方面乏善可陳。
案發四個多月,當地警局驗尸辦公室經過尸檢、化驗、對比和分析,沒有在尸體上發現任何破案線索,既沒有找到任何可疑創傷,毒理學檢測也沒有中毒、吸毒的跡象。警方宣稱,有証據表明藍可兒明顯有躁郁症傾向,且患病時間不短,而這可能是造成她死亡的重要原因。案發后,藍可兒雙親,之所以表現低調,或許正源於此。
警方強調通往頂層的門是火警逃生門,依規定不能上鎖,必須保持開放。針對外界質疑藍可兒如何爬上水箱,且打撈上來時全身赤裸,警察解釋水箱直徑1.37米,深2.44米,並不算高,很容易爬上去,水箱上鋁制蓋子非常輕,不難打開,至於死者生前脫掉衣服,還是浸泡后掉落,難有定論。
飽受外界壓力的洛杉磯警方,刻意淡化此案影響,不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也不把尸檢結果公布在官網上,一切低調處理。非自殺,非他殺,藍可兒意外死亡。懸案如此結案,美國民眾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倒是此案衍生民事賠償訴訟,值得一談。先有兩名客戶一紙訴狀,發起集團訴訟,將酒店告上法庭,指控其違背契約,提供“尸水”,影響身體健康,要求賠償醫療費與律師費。而藍可兒父母,也不妨考慮聘請律師,起訴酒店。理由無外乎,酒店頂樓逃生門必須安裝報警器,為何女兒推開門后警報未響,或者警報雖響酒店管理員失職,未能及時發現干預,造成悲劇發生。參考美國先前判例,勝訴獲得賠償的可能性不低。
疑案告一段落,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本是現代多元社會常態。深一層看,美國社會尊重專業,一切重視証據﹔民眾不七嘴八舌,盲目添亂﹔上級全無“命案必破”的死命令,更不亂下指導棋,充分保証警方獨立辦案空間﹔而警方秉持“偵查不公開原則”,就事論事,高度重視証據的精神,凡此種種,是否也讓大洋彼岸的我們深思。民間陰謀論滿天飛,網意洶洶,繪聲繪色﹔名嘴公知高談闊論,動輒抨擊“體制之惡”,於事無補,可以休矣,成熟理性才是現代公民的基本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