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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自圓其說不如不說

姚明勝

2013年05月24日10:27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22日,揚州市委組織部對媒體質疑“袁慧中畢業三年升副處”書面回應稱,袁慧中選拔擔任團市委副書記符合相關規定。在其公選過程中,袁慧中的父親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袁秋年進行了回避。(5月22日《新京報》)

  “揚州火箭神女”,在揚州市委組織部長口頭和揚州市委組織部書面“回應”后,之所以還繼續在“發酵”,主要是回應的“層次”和“質量”不高。

  首先,組織部長與政法委書記都是市常委,因此,對揚州組織部長和組織部的“回應”,公眾本身就有抵觸情緒,甚至還產生“對抗”心理——你越說“無”,我偏信其“有”。

  其次,按照有關“回避”的規定,袁慧中不僅不該在其父親手下干,更不該在父親的手下被提拔。所以說,副處級選拔中的“回避”,難掩違反“回避”制度的事實。

  第三,“報考團市委副書記職位的,‘任職資格要求,擔任正科級職務或市屬企業中層正職滿1年’”。那麼,縮短任職時間就屬於“破格”提拔。而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規定,“破格提拔干部的,在作出決定前應當征求上一級組織(人事)部門的意見”。那麼,揚州方面是否向省委組織部報告過,或省委組織部是否有批復,就成了確定“火箭提拔”是否違規的關鍵。

  再說,袁秋年是揚州市委常委,屬省管干部。所有涉及袁秋年的事件或問題,都應當由江蘇省相關部門來“回應”。而遺憾的是,事件發展到現在,江蘇省方面至今尊口不開,公眾隻好繼續呆在雲裡霧裡。

  鑒於此,隻有省委組織部門的“說明”,才能讓公眾相信“揚州火箭神女”不違規。否則,任由揚州方面自圓其說下去,不僅自証不了“清白”,還會越描越黑徹底失去公眾的信任。

  姚明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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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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