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讓學生中的消費出現“兩極分化”,湖北武漢市英格中學規定,學生一周零花錢隻能用10元。結果,這項規定在家長們面前大打折扣:八成左右的家長違規,見縫插針給孩子塞錢,花錢最多的孩子甚至超過學校的標准10多倍。(5月23日《武漢晚報》)
即使在相對封閉的中學校園裡,消費也獲得了一種超出維持基本生存需要的新功能,即社會表現的功能。為了防止學生相互攀比、鋪張浪費,“零元錢校規”的出台,有著良善的初衷,又得到了所有家長的一致贊成,卻為何形同虛設,沒有發揮應有的效力?
從過往的經驗來看,遵守規范是一種美德,但僅僅在道德上有價值還不夠,還必須在實際生活中有價值。換言之,“零花錢校規”如果僅僅是有道德價值而沒有使用價值,那麼,這種規范僅僅是一種形式的規范,不會得到社會大多數成員的尊敬與認同,不會有更多的人去遵從這種規范。
在許多家長的固化思維裡,學校食堂“清湯寡水”,隻有多給一些零花錢,孩子才能吃得飽。更何況,不少家長通常將零花錢視為向孩子表達關愛的一種工具和手段,過於關注孩子的知識學習和物質生活,早已成為家庭教育的通病。因此,“零花錢校規”對家長們就缺乏強烈的、持久的、普遍的行為感召力與激勵的力量,很容易受到輕視和冒犯。
此外,在利益多元時代,不同的社會成員對同樣的行動目標通常存在著分歧與不一致性,對同樣的規范需求也具有不平衡性。對待“零花錢校規”,不同的學生及其家長的需求強度不同﹔那些家境貧苦的寒門學子往往比那些家境寬裕的學生更加願意尊重也更加願意遵守規范,而更少地失范。
“零花錢校規”有名無實,固然是由於規范的使用價值低和規范需求的不平衡,但更為關鍵的是,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自說自話,沒有形成合力。這邊廂,校方用心良苦地設計﹔那邊廂,家長們“暗渡陳倉”地行動。
針對中學生存在的消費誤區,學校完全可以加強與家長的溝通,進行教育和引導,而不是越俎代庖地設置消費門檻。造成校規不僅脫離現實,而且缺乏社會基礎,最終在執行實施上打了折扣。
楊朝清(知名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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