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隻眼
□武潔(江蘇南京)
倪海清是浙江一名江湖郎中,出身農民沒有行醫資格。十多年前偶然獲得了別人的祖傳秘方,研制出了一種治療晚期癌症的中草藥秘方,救治了數百晚期癌症病人。目前官方也無法証明其無效。4月8日,倪海清因生產、銷售假藥罪一審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5月21日《中國經濟周刊》)
既無行醫資格,所銷售的秘方,也未經過衛生部門的審批。從法律角度出發,這位江湖郎中不僅有非法行醫之嫌,被以制售假藥為名治罪,也並未冤枉。何以一起從法律層面看並無瑕疵的判決,卻引發普遍關注和頗多質疑呢?
事實上,盡管並無行醫資格,其制售的中草藥秘方,也並未通過衛生部門的檢驗與批准,不過,非法行醫者所制售的假藥,並未謀財害命,而是救治了晚期癌症病人。按照那句“不看廣告看療效”,假藥看來並不假。不可否認,僅僅以數百晚期癌症病人的治療效果,來判斷中草藥秘方的療效,的確還過於倉促。現實中,也不乏一些秘方藥雖短期內有奇效,但長期來看,卻隱藏著未知的健康損傷與嚴重副作用。不僅如此,沒有經過科學的試驗,藥效便不能說是具有普適性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對於藥物療效的鑒定,其實必須依據醫學藥劑的試驗流程才能最終判定。在這一點上,不僅中草藥不能成為例外,秘方同樣不能以“秘”之名而享受免檢待遇。
那麼,未經過藥品試驗流程,也沒有經過檢驗批准,是否就一定是假藥呢?從法律層面來看的確如此,但法律並不意味著就可以不容情理。既然晚期癌症對於當下的醫學而言,始終是一道尚未得到解決的難題。那麼,對於治療晚期癌症的中草藥秘方,以當下的醫藥判斷能力與認知水平,恐怕也有未知之處。尤其是當官方也無法証明其無效時,簡單的將其按照假藥論處,同樣有失草率。
不同於常用藥與慣用藥,癌症晚期的藥物療效,有其特殊性,相比副作用,當下的救命作用,無疑更為關鍵。尤其是當正規的醫療手段與通過審批的正規藥物已然窮盡卻証明無效,恐怕並不能拒絕各種出於救命訴求的可能嘗試,即便這樣的嘗試可能是在試錯。
醫學上還有太多的未知,包括對中藥的理解,本身也缺乏現代醫學理論的支撐。中草藥秘方的確難免存在魚目混珠的情形,甚至因為缺乏監管而讓民眾的健康付出代價。從這個意義上說,將中草藥秘方納入現代醫藥的檢驗試驗體系中,當然必要。但是,對於治療晚期癌症的中草藥秘方,在有充分証據証明其無效之前,不宜過早以假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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