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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公務職責容得下 “勸和柔情”

司馬童

2013年05月22日10:24    來源:長江日報    手機看新聞

“俗話說‘寧拆百座廟,不毀一樁婚’,作為一名婚姻登記員,我一直是這樣做的。”日前,武漢市武昌區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熊玲獲得江城“最美紅娘”評選金獎。熊玲從事婚姻登記工作9年多來,見証了3萬多對新人步入婚姻殿堂,還用“打印機壞了”、“網絡故障”等善意的謊言,讓500多對夫婦主動取消了離婚申請。(5月21日《人民日報》)

“最美紅娘”紅了,質疑不解也多了。這當中,有些旁觀者便“清醒”地提到:有關法律法規對婚姻登記機構的職責和婚姻登記員的權限有明確規定,其中不包括調解離婚,婚姻登記員調解離婚存在“越權”嫌疑。對“最美紅娘”的做法,當然可以抱有疑義。而我卻以為,從中更應看到“瑕不掩瑜”,因為,公務職責完全容得下“勸和柔情”。

是的,所謂“打印機壞了”、“網絡故障”等善意謊言,倘若把握不好,確有可能成為阻礙公民“離婚自由”的“惡意刁難”。不過,也不能一概而論。武漢“最美紅娘”熊玲已然說明,她在本職工作之外的“勸和柔情”,並非不看對象和情況地胡亂施加。“以年輕人為主”,對一時沖動的“閃離”型夫妻尤為關注等,這些“勸和柔情”的前置判斷與思考,恰恰表明了,她是充分把握了公務職責與助人為樂的合理底線,並非為圖某種虛名,總去人為干涉或“扭轉”離婚者的正當意願。

再者,我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四十九條第三款中明確規定: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時,可以詢問其離婚意願。從這個角度來說,武漢“最美紅娘”沒有機械刻板地看待自身工作,而是利用“職責之便”和“崗位優勢”,通過“善意謊言”換得當事人的“冷靜降溫”,盡最大可能地減少社會上的“草率離婚”,外界真的不應求全責備地過多“挑刺”。而事實上,9年來,她讓500多對夫婦主動取消了離婚申請,也正說明了公職人員善施“勸和柔情”的必需和必要。

還應想到,“寧拆百座廟,不毀一樁婚”的老話,之所以能夠流傳至今,並不僅僅只是一種道德說教,它還隱含了一定的安世思維:婚姻未必只是兩個人的事情,往往還牽涉著家庭破碎、孩子“落單”等一系列社會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武漢“最美紅娘”的事跡傳開后,會不會隨之引發不同程度的“東施效顰”?就此話題,我認為學表難學裡的“勸和柔情”,還是慎施為好。畢竟,熊玲的“出名”,關鍵源於其“無心插柳柳成蔭”﹔而若有人帶著某種功利來急切模仿,反倒易於“畫虎成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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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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