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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最美紅娘在為制度打補丁

王傳濤

2013年05月22日10:02    來源:法制日報聲音    手機看新聞

  陶小莫/畫

  日前,在武漢市“最美紅娘”評選儀式上,武昌區婚姻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熊玲獲得江城“最美紅娘”金獎。9年多來,她用“打印機壞了”、“網絡故障”等善意的謊言,找借口拒絕辦理離婚登記,讓500多對夫婦主動取消了離婚申請(5月21日《人民日報》)。

  離婚自由是婚姻法的重要原則。可是,婚姻之內,往往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倫理常態。昨日結婚今日離婚、昨日離婚今日復婚的現象時有發生。用當下流行的網絡詞語就是“閃婚”或“閃離”。沖動是魔鬼,在“床頭吵架床尾和”的婚姻世界中,公權力有著太多的冷漠。正如“最美紅娘”熊玲所說,“有些小夫妻一看就是帶著情緒來的,根據我的工作經驗,他們內心根本不想離,我能幫就幫一把,別因一時沖動留下遺憾。”熊玲的舉動,正是讓公共權力擁有溫度、達到溫暖的一種做法。

  然而,公共權力不是任人揉捏的玩具。不能因為手握權力的人的喜惡,而改變其發揮職能的時間。有些婚姻,即便再三挽留,想必也無法拯救。因此,熊玲的熱心與善意,可能會與當事人的意志相左。再者,公共權力需要做的,就是依法依規行事。人情化的東西,在公共權力的執行層面,一旦鬆口,恐怕就會出現更多的人情往來,出現巨大的尋租空間。“打印機壞了”之類的理由,可能就會堂而皇之地變成權力尋租的借口和理由。因此,“最美紅娘”熊玲的行為,雖是出於好心,但也確實是瀆職行為。我們不能因為好心而否定瀆職。

  但話又說回來,離婚斷然不是沖動的結果。如何讓離婚不再沖動,是當下婚姻法最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國是離婚手續最簡便、離婚最快捷的國家之一,離婚夫婦當場就可拿到離婚証。而在世界許多國家的司法制度中,都以不同的形式和稱謂在離婚程序中設計了冷靜期或等候期制度。其目的在於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時間進行考慮,進行如協調或調解的活動,確定是否已不存在繼續維持婚姻可能。

  與其說熊玲是瀆職,不如說是一位基層婚姻登記員對當下“離婚的程序過於簡單”、“沒有離婚等候期”的自我反抗與個體救贖。而一味地指責熊玲的瀆職,或者贊揚其好心,都遠離了這件事本身反映出來的本質問題——現有的離婚制度讓國人變成了最容易兌現離婚沖動的人。隻有從制度層面盡全力挽救即將失敗的婚姻,才可能讓“好心”的離婚登記員,得到一個公正的評價。

  山東 王傳濤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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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齊賀、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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