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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欄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警惕“溫水煮青蛙”,下個過勞死是誰?
背景:5月13日傍晚,奧美中國北京分公司一名員工在辦公室突發心臟病猝死,年僅24歲。前段時間他已感覺身體不適,但還在連續加班,甚至死后他的工作QQ還挂在線上。
新京報發表徐明軒的文章:我國目前勞動法規中,並沒有“過勞死”概念,員工的死亡、傷害,應由企業承擔責任的隻有工傷(包括視同工傷)和職業病兩種。李淵在辦公室突發心臟病,不久就因搶救無效而死亡,是不幸的,但這種突然的死亡,避免了很多法律上的爭議。因為《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能視同工傷,得到相應工傷的賠償。《工傷保險條例》立法本意在於救助工作中的事故傷害,而不是員工發生的疾病(因為員工疾病本應由醫保來承擔)。但也應該看到現在白領的工作往往壓力大,上班下班沒有明顯界限。這種長時間壓力巨大的工作方式,對員工的健康造成了實質性影響,但這種“過勞”狀態,卻沒有像職業病那樣納入勞動保障的范疇。所以,有學者建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將“過勞死”作為“視同工傷”的一種情況,具體標准上,可以考察勞動者在生前最后6個月內,每月加班是否超過80小時,以此作為判斷“過勞死”的依據。這也可以進一步倒逼企業保障員工的休息權,也可以作為中國勞工權利“漸進式改善”的一個可靠路徑。
小蔣隨想:人已經死了,討論善后隻對家屬有一定價值,對其本人已毫無意義。如何避免類似悲劇,才是生者更應思索的。如果沒有健康這個“1”,縱有再多事業、財富的“0”也是枉然。這個道理誰都懂,但理論很豐滿,現實很骨感。職場競爭激烈、房貸壓力山大、虛榮攀比難免,許多職場人士陷入給自己不斷上發條的惡性循環,悠然慢生活似乎只是傳說。一些人明知自己亞健康,卻拿“很多人都這樣”聊以自慰,聽聞不時發生的過勞死,還是覺得與己無關。恰恰是在“溫水煮青蛙中”,病魔與危險一步步逼近。毫無疑問,職場叢林法則、勞動保障不力都要為悲劇負責,但我們更當學會善待自己。不禁想到一個故事——一個漁夫在岸上悠然地晒太陽,路人問他為何不出海打漁、多賺些錢讓生活更愜意,漁夫笑答:我現在已然很愜意。有舍才有得,如何取舍既蘊含哲理,又是生命中的重要一課。人生需要上進與奮斗,但凡事過猶不及。生命隻有一次,生命必須敬畏。有些東西,該放手的時候還是要放手。
“多房干部”面對清房行動會束手就擒嗎?
背景:安徽合肥啟動“清房”行動,清理黨政干部違規建房和多佔住房。當地所有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國企負責人都要上報房產情況。
華商報發表李輝的文章:從新聞看,合肥“清房行動”至少分為兩個階段,即自查階段和核實階段。問題就出在所謂的自查階段上,這像提供了一個對房產做手腳的緩沖期,抓緊時間假離婚、假贈予,趁著空檔真出售、真改名,都是可能出現的選項。“清房行動”設立自查程序,在客觀上會出現放違規亂紀者一馬的可能性,而這不應該是“清房行動”的初衷。對違規建房和多佔住房者過分寬容,對守規矩者是一個打擊,對公眾更是一種殘忍。前段時間有官員被他人查出擁有諸多房產后,一些地方出台了限制“以人查房”的措施,但是,這種限制很明確,僅僅是禁止無關外人查詢他人的部分房產信息。而根據2007年7月1日起實施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和証券監管部門”因需要而查詢房產信息,並不在禁止之列。因此,無論從人情、法理、技術上講,“清房行動”都該不打招呼就直接動真格。
小蔣隨想:相對於一些地方的官員財產申報隻局限於組織內部,合肥的清房行動還是有進步。統一公示、接受舉報,公眾獲得了知情、參與、監督權,這減少了內部“彈性處理”的空間與可能。當假離婚、假贈予、真賣房PK公開與公示,一些虛假隱瞞還是會露馬腳。事實上,更加值得關注的是現有監管核查的技術性盲區。房產與婚姻登記信息都未實現全國聯網,官員夫妻如果在異地秘密購置房產,會給核查帶來很大障礙。再加上有“房姐”多戶、多名、多房的先例,還有多少類似的“房官”玩潛伏?從技術角度彌補漏洞需要全國性的協調努力,而杜絕“一人多戶”現象,更要求封堵“辦戶口”的腐敗口子。說到底,監察需要多元化,反腐必須可持續,“清房”僅是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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