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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90后訴孔慶東,法治社會需死磕精神

魏巍

2013年05月15日08:3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 觀察家

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每位公民的積極爭取。法治社會需要“死磕”精神。另一方面,鼓勵公民依法維權,也應降低立案的門檻和訴訟的成本。

2013年5月7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在微博上罵人的孔慶東敗訴,要求其向關凱元書面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元。這個勝訴的背后,卻是關凱元在四個月裡往返河北涿州和海澱法院十幾次,並且經過了繁瑣的程序,最終勝訴。

90后大學生關凱元面對辱罵,並沒有像常人那樣地回罵過去,以牙還牙,而是選擇了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名譽權。更何況在訴訟的過程中,繁瑣的程序和長期得不到法院的回應,也沒有使這個年輕人放棄,而是繼續選擇較真兒下去。這種堅持,是用實際舉動,為很多人上了一堂法治課。

然而,不能忽視的是關凱元在維權路上的艱辛。從6月份提起立案到10月底真正立案,時間跨度長達四個月,關凱元從中國勞動關系學院的涿州校區到北京海澱區法院,來來回回跑了十幾次,每次都是近200公裡的路程。法院審理此案,想必也是依法進行,審理時間長,並不是要指責法院有什麼過失。但回顧這個多少讓人有點辛酸的勝訴,是想說明,鼓勵公民依法維權的路能不能再便捷通暢一些。

因為網絡侵權的特殊性,對於原告、被告雙方的身份認定和相關材料的核查要耗費不少工夫,但是如此波折的立案過程,還是在一定程度上顯現出了網絡侵權立案難的現實。

網絡侵權案件中的被告,通常是網絡虛擬身份,對誹謗污蔑者的身份確定,是被侵權人提起侵權訴訟首先遇到的門檻,這個門檻甚至讓很多人放棄追索權益。現實中,網絡維權的案子訴訟成本非常高,賠償的金額往往不足以彌補訴訟成本。

海澱法院判決,孔慶東給付關凱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0元、公証費1000元。雖然經濟成本和賠償與關凱元訴求差不多,但是時間成本卻是常人所不能負擔的。如果關凱元不是一位學生,沒有充足的時間,他不一定能把官司打到最后。

所以,要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需要降低立案的門檻和訴訟的成本。有一些地方已經開始了有益的嘗試,2011年4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網絡侵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降低訴訟門檻,被侵權人可直接起訴“網名”,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至少可以防止網絡侵權立案難。在沒有專門法出台之前,不妨以司法解釋等形式,確保網絡侵權訴訟有據可依。

寄望於法律完善的同時,作為公民來說,一旦如關凱元之遭遇,也不能妥協,就如關凱元在微博上所說:“要自由,也要法治﹔權利不是等來的,而是爭取來的!”維護自身權益,需要公民積極爭取,法治社會,需要“死磕”精神﹔也讓那些在網絡上動輒爆粗口的人,知道要付出什麼代價。

□新京報評論員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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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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