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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處理犯罪官員不該再留“尾巴”

姚明勝

2013年05月14日14:23    來源:北京晨報    手機看新聞

■多棱鏡

被判處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后,不用坐牢,繼續在國土資源局當官﹔被判處玩忽職守罪后,反而當上了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日前,固始縣對縣國土局兩名曾經犯罪干部作出處理:該局城市土地監察大隊副大隊長楊志輝被開除黨籍、公職﹔該局副局長許新被免去黨委委員職務,其副局長試用期被終止。(5月13日《新京報》)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顯然,固始縣對楊志輝、許新的“處理”,留下了一個大大的“尾巴”。

楊志輝被“雙開”后,相關部門並沒有追繳其三年來“非法”獲得的工資、福利、榮譽等政治和生活待遇。更遺憾的是,應該同樣被“雙開”的許新,僅免去黨委委員職務和終止副局長的試用期。也就是說,許新依然是中共黨員、副局級公職人員,仍然享受著副科級干部的工資福利等待遇。

如果說,當初,相關部門因“不了解”楊志輝、許新的犯罪事實,致使罪犯繼續擔任甚至提拔擔任領導職務,還能情有可原的話,那麼,相關部門在已知楊志輝、許新是罪犯的情況下,還作出如此不倫不類的“處理”決定,就是明目張膽地在愚弄廣大公眾,在“對抗”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

因此,隻有上級紀檢檢察機關及時介入,方能使“犯罪官員繼續任職”的鬧劇能有個圓滿收場。在按照相關規定對楊志輝、許新重新進行“處理”的同時,還應對“放縱”犯罪,甚至包庇罪犯者進行嚴格的追責問責。否則,“犯罪官員繼續任職”,甚至連獲升遷的“鬧劇”,還會在固始縣、信陽市,甚至全國繼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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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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