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南省萬寧市委宣傳部通報稱,陳某鵬與該市房管局職工馮某鬆因涉嫌猥褻未成年少女,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萬寧市教育部門對陳某鵬做出免職決定。萬寧警方稱,六名女生沒有被性侵。萬寧市檢察院已提前介入調查。(5月14日,《京華時報》)
作為一方校長和掌握公權力的公務員,竟然把手伸向了天真無邪的幼女。如此“禽獸不如”的行為令人發指,其喪盡天良之惡行,必須嚴懲!盡管當事者已被免職、刑拘,但校長嫖宿幼女案,不能就此畫上一個句號,尚有一些疑問,亟待厘清。
追問一:校長帶小學女生開房,背后有無牽線搭橋者?警方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陳某鵬與馮某鬆,分別帶4名女生和2名女生,入住萬寧市內兩家酒店,陳某鵬和馮某鬆之間並不認識,且兩人先后離開,也就是說兩人開房地點不在一起,而六名女生相互之間認識,她們被分成兩組。此事蹊蹺,背后有無貓膩,值得探究。
追問二:6女生離校失蹤,是自願還是疑似下毒?因為“一名女生給家人留了張紙條,說要到海口玩幾天,讓家人不要擔心。”這說明,女孩知道她們要去干什麼。而民警在賓館房間找到了2名女孩,精神迷迷糊糊,狀態很不好,身上還有青腫的痕跡,更証實家長懷疑孩子被下了“迷藥”可能。經鑒定,6名小孩下體都不同程度受傷害。僅僅是“涉嫌猥褻幼女”,不能消除公眾疑慮。
追問三:校長帶小學女生開房,猥褻還是強奸?警方介紹,據與陳某鵬同處房間的一女生說,在房間內陳某鵬對其進行摟抱等親密行為。而與馮某鬆同處房間的女生則向警方否認馮某鬆與其二人有過親密行為。兩名同學說法不一,有無受到恐嚇?真相需要進一步調查。其中一名學生家長稱,涉案校長曾和孩子討價還價,“2000、3000,最后漲到5000,孩子還是不同意,但是掙扎著就失去意識了……早上醒來時,發現衣服並沒損壞,但是下體有污物,校長隻穿了個短褲從衛生間裡走出來。”猶如電影中的一幕,不能不讓人聯想女孩所遭受的非禮與侵害。
雖然涉嫌猥褻未成年少女案對當事人進行刑事拘留,萬寧市檢察院也提前介入調查,但犯罪嫌疑人並未與六名女生發生性行為,僅僅是“涉嫌猥褻幼女”,並不能消除公眾疑慮,基於“6名女生下體受到不同程度傷害事實”,我們期待事實真相,讓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懲罰。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