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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1+1:“國家請客,民眾買單”讓惠民情何以堪?

2013年05月09日16:06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開欄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國家請客,民眾買單”讓惠民情何以堪?

背景:交通運輸部公布《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正案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家實施免費政策給經營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響的,可通過適當延長收費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償”,被質疑為“國家請客,民眾買單”。

新京報發表馬光遠的文章:其不可取之處在於:其一,《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在確定收費標准和收費期限時,就已經考慮到因軍車等免費給經營者造成的影響,也就是說,經營者的合理回報是根據各種因素包括免費政策等確定的。其二,本次意見稿,在收費期限問題上,其實大多是延續以前的規定,而軍車等的免費,也是長期以來的政策。以過去多年來高速公路的經營情況看,滬深兩市已經上市的19家高速公路,多年來其總體毛利率都在50%以上,暴利情況遠超房地產業,何來的影響其利益之說?其三,如果因“免費政策”需要延長收費期,那前期的節假日免費的政策又成了什麼?今天的免費,是為明天延長收費期埋下伏筆,而最終的結果可能是,免了10元,但因為收費期的延長,通行者付出的代價甚至是百元千元萬元,這還算什麼免費。筆者認為,修改《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初衷,應該是嚴格規范收費期和收費標准,治理多年來收費公路的種種亂象,通過控制經營者的收益率,改變公路暴利的本質,讓公路真正成為微利或免費的公共產品,而不是變相的維持目前收費公路的暴利狀況,更不是刻意維護公路經營者等的權益。

小蔣隨想:高速公路小客車免費通行隻適用於春節、清明、五一、國慶四個節假日,一年總共免費20天,隻佔全年的5.4%多。此舉雖是一種惠民,但實惠很有限。相對平日裡的“若要從此過,留下買路財”,假日通行免費只是給百姓一點點“過節安慰”。即便是以貸款修建為前提,但隻要名曰“公路”,就應當具有公益屬性。交通管理部門在修改法規時,主動為延長公路收費期開口子,屁股坐到了哪一頭?如果真以短暫的免費為由延長高速公路收費年限,請注意是以“年”為限,必然使民眾產生“撿芝麻丟西瓜”的感覺。這不只是允許經營者微薄讓利后豐厚撈回,更是讓點滴惠民的本意變味走樣,百姓甚至會覺得被愚弄。更重要的是,經營權益受影響要彌補,民眾權益被擠佔要不要補償?北京在收費的京通快速路上開辟公交車專用道。實行公交優先,群眾很支持。但對社會車輛而言,過路費一分沒少,能通行的車道卻少了一條,社會車輛擁堵時間倍增,這種路權損失誰來補償?公平公正是法治的基本前提,如果某些法規不能一碗水端平,受損的不只是民眾,還有法治本身。

京城出租車漲價解決不了打車難

背景:北京市發改委稱,出租車“份錢”形成有一定的歷史原因,十分復雜,市交通委正在抓緊研究相關政策,並將於近期出台,企業利潤控制水平也將納入相關政策一並考慮。

新京報發表大白的文章:“份錢”一直是理順出租車行業利益機制的核心部分,在近期備受關注的出租車運營價格調整的改革中,民眾和輿論更是廣泛關注司機“份錢”問題。在現有的利益分配機制下:司機每天高負荷工作,疲憊不堪,乘客“全權買單”,唯坐享“份錢”的出租車公司穩賺不賠。讓司機和乘客完全承擔成本,顯然並不符合市場邏輯。解決“打車難”,調整“份錢”以壓低管理費用,顯得尤其迫在眉睫。在出租車調價方案出台之后,公眾和輿論議論較多,其中很大原因在於“份錢”改革仍未有實質性突破。就此而言,盡快出台“份錢”調整的新政策是各界的一致共識。既然市交通委已經在抓緊研究相關政策,並承諾將於近期出台,那麼希望這一“近期”不用等太久,越快越好。

小蔣隨想:在某種程度上,出租車市場是相對壟斷的。這不是說開出租車的司機是“大爺”,而是說出租車經營的特許性,使出租車公司數量與車輛相對固定,出租車公司之間缺少競爭,經營者處於優勢地位。尤其離譜的是,早年批准的少量個體出租車也要“挂靠”在出租車公司,車是自己花錢買的,出租車牌照是自己帶來的,居然還要向出租車公司交份錢!說到底,無論是出租車司機,還是打車的乘客,都覺得被出租車公司盤剝。漲錢解決不了打車難。一方面,出租車數量是否合理需要科學計算。另一方面,必須改革司機與出租車公司之間的利益分配。可是,近期擬定的調價,只是向乘客伸手多要錢。如果乘客負擔加重少打車,還是損害乘客與司機之利。至於出租車公司,反而會因為漲價后停止給司機發補貼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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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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