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有話說】
重審批輕管理
助推鏈式尋租
現有的行政審批體制,確實程序繁瑣。著力簡化程序,注重對申報材料進行合法合規性的形式審查,有助於提升審批效率,但也留下了更多可乘之機,可以先過審批再改規劃,最后瞞天過海。
這種貓膩在房地產開發中比較多見,違規擴建,即便為此交罰款也很劃算。山東萊蕪一個小區的開發商就是鑽了這個空子,違規加蓋了1.6萬平方米的房子。業主通過媒體討要說法,審批鏈條上的幾個部門都表示沒有監管責任或權限,而負責監管的部門卻隻迷戀罰款。看起來罰款高達好幾百萬元,但與違規加蓋獲得的巨大利益相比微不足道,根本遏制不住開發商的違規沖動。
如果違規加蓋不多佔地、也無質量問題,國土部門、建委確實有理由置身事外,規劃部門也可以托詞說沒有執法權。隻有負責執法檢查的部門脫不了干系,說違規建筑“未嚴重影響城市規劃”所以不拆,純屬托詞。
監管部門以罰代管,自然有部門利益在作祟,但也和批管分離、重批輕管的現行模式有關。審批部門隻管申報方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規范,卻不管申報方事后有沒有造假,或者坐等違規行為既成事實之后再介入。權責分離后的審批權力,容易異化為一種尋租性彈性權力,可以雁過拔毛,卻把責任丟給監管部門。后者的最佳選擇是分一杯羹,自然不會真正用心去制止違規行為。違規建筑之所以難拆,因為這會造成社會財富的浪費,而且執行部門可能會“犯眾怒”,因為這會讓將來的尋租可能性歸零。
可見,行政審批若止步於形式審查,會加大監管漏洞,讓鏈式尋租變成最現實的選擇。在這個過程中迷失的,是政府部門響應群眾訴求的能力,這隻會讓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雙雙受損。
天亮
【新聞回放】
業主舉報開發商違規加蓋
萊蕪多部門稱無查處責任
山東萊蕪金地凱旋城違規加蓋1.6萬平方米,引發業主不滿。萊蕪市規劃局負責人承認小區一、二期存在明顯的加寬、加厚、加層行為。但審批鏈條上的相關部門3日多自稱沒有監管責任。
萊蕪市國土局稱,開發商對具體樓層的加蓋、加寬等違規行為,不在他們的監督范圍。建委一位工作人員說,“我們主要是對建筑施工質量等方面進行驗收,違規加蓋應該咨詢規劃局或執法局。”萊蕪市規劃局表示,尚未對超規劃建設的金地凱旋城二期進行驗收。該局副局長劉紀三說,施工中違規加蓋,執法權不在規劃部門。
3日,萊蕪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規劃執法檢查的呂政強隊長說,2008年就發現這一違規行為,並先后下達5次處罰決定書,共罰款428.29萬元。
至於為何未拆除違法建筑,執法局工作人員給出的答復是:違規行為“未嚴重影響城市規劃”。
(據《齊魯晚報》5月4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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