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江蘇高郵市委宣傳部獲悉,對於《高郵市第二中學女教師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討論稿)》引發網絡爭議事件,市教育局已責令該校停止上述行為,並在系統內進行通報。
24日上午,有群眾反映,高郵二中規定女教師懷孕需校長簽字。規定中說:“為了保証正常教學,每學期每個學科隻能有一名女教師有生育指標,已婚女教師要根據學校的教學工作安排,做到有計劃懷孕,准備懷孕的女教師必須提前一學期向校長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行政會議,校長審批簽字方可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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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宏、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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