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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讓法治為改革新征程護航

包麗敏

2013年03月19日09:05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兩會閉幕,宣告了本年度中國政治“嘉年華”的結束,也意味著新一段改革征程鄭重開啟。新一屆國家領導人產生,換屆順利完成,新的執政班子、新的議程、新的施政舉措都蓄勢待發。

17日,新任國家領導人分別對法治的闡述引起輿論普遍關注。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人大閉幕講話中表示,“我將忠實履行憲法賦予的職責”,“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記者會上解讀施政理念和思路時表示,“將忠誠於憲法”,本屆政府任內將持續發展經濟、不斷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正,而為了實現這3項任務,“尤為根本”的是要“建設法治政府”,“要用法治精神來建設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現代政府”。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則表示,任何組織、個人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

這些令輿論振奮的話語,既與此前十八大報告中“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的表述一脈相承,也可視作3位新任國家領導人,對這一理念和信條給出的闡釋和施政承諾。

抓住機遇深化改革,無疑是歷史賦予新一屆執政班子的重任。改革進入深水區,進入攻堅期,進入利益格局的深度調整階段,各種問題盤根錯節,要在未來幾年中有力、有效地將改革推進下去,必須依賴“法治”的護航。無論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還是保障民生,或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如果缺少了法治,再好的施政初衷都可能會被扭曲,再強有力的施政舉措都可能會偏離航道,再美的施政藍圖都可能變成一紙空談。

法治,既是改革的目標,也是改革的手段,還是維護改革共識的底線。既需要通過改革來完善法治,也需要以法治來保証改革行進在正確的方向。同時,還需要以法治減少利益調整帶來的社會震蕩,以法治尋求改革的共識,順應這個權利意識覺醒並得以伸張的時代大勢。在法治這一信念上,達成朝野共識,實現上下共振。

法治的要義,不是一部分人用法去“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將包含政黨在內的任何組織和任何個人都置於憲法和法律的框架之下。實現真正的法治,就需要逐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社會、個人之間的界限,厘清權力與權利之間的界限。

關鍵的關鍵,誠如習近平總書記2012年12月4日在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紀念大會上所言,“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而“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法治國家非一日能建成。“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建設法治國家,貴在行動,重在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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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齊賀、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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