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東某電視台相親類節目委托,招募職業觀眾,日薪50-800元。能哭能鬧的最好……”前幾天山東臨沂一家勞務公司發布在網上的這則招聘廣告讓人頗為動心。據這家勞務公司的田老板透露,目前他們的職業觀眾報名很火爆,日程已排到4月份。(3月17日《新華日報》)
有人認為,“職業觀眾”有其存在價值,很多節目尤其是新節目需要他們捧場,電視台特意挑選一些表現欲強、表情賣力的觀眾制造氣氛,無可厚非。何況“職業觀眾”究竟是不是節目組的“托兒”,對熒屏前的觀眾來說,其實並不重要,畢竟這是一檔綜藝節目,所有元素都是為娛樂而生。
殊不知,“職業觀眾”具有雙重傷害性。一方面,找“職業觀眾”當“托兒”,傷害熒屏前的觀眾。與普通觀眾不同,“職業觀眾”有報酬可拿,且收入和其現場表現成正比,這就注定他們要完全聽命於節目組安排,進行“哭泣”、“陶醉”、“歡呼雀躍”等表演,而不是真實呈現內心。這種虛偽的表演,對其他觀眾就是一種欺騙。另一方面,傷害節目的生命力。相親、選秀等真人秀節目最重要的特征是真實,當“職業觀眾”靠眼淚煽情,靠表演烘托氣氛時,還有何真實性可言?尤其是一些“職業觀眾”的表演過火,歌曲旋律一起,就感動得眼淚嘩嘩,未免有矯揉造作之嫌,大倒熒屏前觀眾的胃口。失去公信力的節目,還能留住觀眾嗎?
總之,不加節制地使用“職業觀眾”煽情或造勢,拋棄了傳媒應具有的誠信、責任等社會良知,助長了熒屏上的炒作、造假、煽情、作秀之風,理當摒棄。事實上,節目質量好壞,場外觀眾才有最終的評判權,與其將“職業觀眾”當拯救收視率的“救命稻草”,不如苦練內功做好節目,牢牢拴住掌握遙控板的觀眾,使之與自己“同悲喜共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