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舉行的總理答中外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提出實現三項任務,還需要有三大保障。一是建設創新政府,依靠改革開放使經濟社會充滿活力﹔二是建設廉潔政府,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執行力和效率﹔三是建設法治政府,這尤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聖的位置,無論任何人、辦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權限,我們要用法治精神來建設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現代政府。(3月17日 中國網)
何為三大任務?一是持續持續發展經濟,二是不斷改善民生,三是促進社會公正。每一項任務,都關乎著中國未來社會發展的方向,而如何實現這三項任務,李克強總理提出的三大保障,無疑給我們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在這三項保障中,促進社會公正,又是前面兩項保障的最終落腳點,顯得更具有長遠性和前瞻性。
要促進社會公正,就要以法為本,堅持依法治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亦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要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依法治國是前提,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綜合實力不斷增強,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依法治國顯示了其在社會發展中強大的生命力,在各方面保障了社會生產秩序的穩定和諧。
反觀當今社會上,依然存在著一些執法者不能嚴格依法執法,底層民眾生命尊嚴、合法財產得不到保障的現象,正是這些個別褻瀆法律尊嚴現象的存在,降低了民眾對法律部門的公信力,造成了社會的不公,成為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潛在因素。如何解決這些社會想象,這就要求依法治國不能停留在表面的文字依據上,更要真真正正地落實在現實社會中的每一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