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輿論場
評價一位藝人是不是一位稱職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不是看他有沒有提出多麼有影響力的議案、多麼有洞察力的觀點和多麼有號召力的口號,而是看他把什麼樣的黑暗照亮在人們面前。
隨著各級兩會的陸續召開,明星代表、藝人委員的新聞引發熱議。藝人可不可以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法律層面上應該不言而喻,藝人也是人,他們的職業代表著相當一部分人的利益,他們理應有在人大政協發聲的權利。但是,從其他的角度來看,比如從輿論的意義來看呢?
藝人代表委員備受詬病的主要是兩個方面。一個是經常缺席,一個是當花瓶。藝人為什麼會經常缺席?是不是藝人架子特別大?我覺得未必。在我國,無論人大代表還是政協委員都不是專職,所以開兩會,大家都是放下手頭的工作,“抽空”來的。但能夠當上代表委員,應該都不是等閑之輩,大家都很忙,憑什麼你們藝人就特別忙?特別容易缺席呢?
其實,在這方面,藝人特別需要被理解。藝人的職業有特殊性,那就是他職業的形式往往要求他本尊到場。開兩會期間,省長可以請不是人大代表的常務副省長臨時主持工作,省政府的工作不因為省長不在而停擺﹔班組長也可以請工友替班,機器照常運轉﹔但是如果周星馳去開兩會了,他的劇組就隻能停下來等他。
藝人這個職業,出售的就是時間,一年365天,賣不出366天,即便是發布會、簽售會,也無法找經紀人甚至別的藝人代班。所以,無論是人大政協,還是藝人本身,對於能否有時間參加兩會,都必須謹慎評估。如果做不到年年全程出席,分身乏術的藝人最好還是放棄,兩會是大事,做不到盡職盡責,最好的選擇,還是全身而退,專心自己的演藝事業。
至於花瓶,因為術業有專攻,藝人在政治、經濟、法律、社會等事務方面,可能與其他行業的代表(比如律師、會計師、工程師)相比不足,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藝人在參政議政方面沒有作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應該是社會的意見領袖,但意見領袖是可以分類的。有的意見領袖具有影響力,有的側重洞察力,有的富有號召力,還有一種意見領袖類型是屬於注意力型的。藝人的意見也許無法影響他人,他們對社會的分析也未必洞若觀火,要他們號召別人行動起來,更是難事,但是藝人在引發注意力方面,卻有獨到之處。他們出現在哪裡,鎂光燈就聚集在哪裡,他們隨便一言一行,都可能佔據媒體重要的版面。
注意力不僅是經濟,也是輿論,它是重要的輿論資源,也是強大的輿論武器。輿論學之父李普曼有一個著名的“探照燈”理論,他把報刊(媒介)比作探照燈:“它就像探照燈的光束一樣,不停地照來照去,把一件又一件事從黑暗處帶到人們的視域內。”
藝人一旦參政議政,他就把自己從“鎂光燈的模特兒”變成為“探照燈的打燈人”,他吸引鎂光燈的不應該再是一己之私的花邊、花絮,而應該是公共領域中最需要照亮的地方。
所以,評價一位藝人是不是一位稱職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不是看他有沒有提出多麼有影響力的議案、多麼有洞察力的觀點和多麼有號召力的口號,而是看他把什麼樣的黑暗照亮在人們面前。
有時他眼角的一點淚光,就可以把整個世界照亮。
□鄒振東(廈門衛視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