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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慈善聯合會”還需進一步明晰定位

社論

2013年03月14日09:58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 社論

  對於慈善聯合會的職能定位,無論是慈善組織還是民眾都很關注。作為一個“樞紐性的”組織,對慈善事業的影響不可小覷,建議民政部門和慈善人士、公眾多做溝通,吸納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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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透露,為了促使慈善組織的發展,馬上要成立中國慈善聯合會。作為慈善組織中的一個聯合性的、樞紐性的組織,能夠起到協調、互動、行業自律、行業維權的作用,進一步推動慈善事業的發展。

  按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今后公益慈善類組織可去民政部門直接登記,不必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可以預見,慈善組織將會引來新一輪的發展。隨著慈善組織的日益增多,在政策制訂、組織內協調、協同行動,乃至行業維權等多方面,確需成立一個聯合性的組織,這有助於慈善組織更好地發揮作用。

  人們希望慈善聯合會以服務慈善組織為宗旨,別像過去有些行業協會那樣,給慈善組織造成新的管束。

  長久以來,很多從事慈善事業的人都有體會,過去一些部門對慈善不是管得太少,而是管得太多。對於慈善聯合會,一些慈善人士難免會有一些擔憂:慈善聯合會和具體慈善組織是一種什麼樣的關系?慈善組織是否都必須要歸入其旗下、成為“會員”?如果不願加入慈善聯合會,在發展中會否受到一些不利“影響”?慈善聯合會又如何保証其在維權、協調分配資源上的公平公正?

  能否消除這些擔憂,關鍵要看慈善聯合會的定位。關於“慈善聯合會”,現在還沒有詳細的信息,但從有限的表述來看,這應該是一個以扶持、服務為主的行業組織,這個總的定位是正確的。

  不可否認,當前中國的慈善立法還相對滯后,僅有《基金會管理條例》、《公益事業捐贈法》、《救災捐贈管理辦法》等幾部法規,對慈善組織的善款募集方式、救助對象確定、資金監管等方面,均缺乏系統有效的法律規制。在這樣的情形下,加快立法進程之外,對慈善組織給予扶持,仍有必要。扶持不等於單向的管理,而要以有助於慈善組織健康發展為前提。

  民政部部長李立國日前曾表示,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之后,政府會把一些事務性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轉移給社會組織。其實,政府推動公益慈善組織發展,也應該循此思路。在“協調、互動、行業自律、行業維權”等方面,慈善聯合會如何發揮作用,還要進一步明晰。

  近日公益慈善組織可直接登記的利好消息,點燃了社會的慈善熱情。在社會高度關注慈善事業下一步走向時,還需要民政部門及時回應民眾關切。作為一個“樞紐性的”組織,對慈善事業的影響不可小覷。因而,建議成立之前和慈善人士、公眾多做溝通,吸納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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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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