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常務副院長潘雲鶴近日表示,依據章程,工程院不會主動撤銷“煙草院士”謝劍平的資格。在記者追問下,潘雲鶴表示,工程院正在對謝劍平做勸退工作,但對方不接受。(3月12日《京華時報》)
學界對煙草院士“降焦減害”論的爭議不絕於耳,那麼,為保公平,重新評估謝劍平的研究價值、復議其院士資格就極為必要。然而,工程院卻選擇單方面勸退謝劍平,未免有些“書呆子氣”。須知謝劍平已經取得院士資格,此時讓他主動請辭,無異於“自扇耳光”,試問誰能願意?
誠然,工程院的勸退只是權宜之計,隻會事倍功半。倒不如及早啟動復議程序,組織專業人士對其學術課題、學術觀點重新界定和評估,給公眾和謝劍平一份權威答復,讓謝劍平心服口服。
其實,謝劍平當選院士以及后來工程院的應對處置等一系列過程,暴露出當下院士任免等學術管理層面的巨大疏漏。首先,謝劍平當選院士后引發巨大爭議,說明當前學術管理制度對院士的選拔和資格審查缺乏足夠科學嚴密的程序及標准。
其次,據工程院說“正在對謝劍平做勸退工作,但對方不接受”,似乎是謝劍平賴在工程院不挪地,而工程院對此卻束手無策,反映出工程院工作的疲軟和不作為。
總之,是否取消煙草院士的資格,不能僅僅為平復社會各界的不滿情緒而非程序性地進行勸退,必須依賴專業人士的審查和評估給出有說服力的証明,這才符合科學精神。另外,針對學術管理的制度漏洞,應該努力設計出一套嚴格的審查和淘汰制度,既要保証提拔杰出的科研人才,還要能夠過濾掉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