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南山代表在全國兩會上被問及對政府部門建議辦理的滿意度時說:“多數是‘不太滿意’﹔少數是‘不滿意’﹔‘滿意’不是非常少,就沒有。”
今年是鐘南山代表履職的第六個年頭。他提出了很多建議,但有政府部門對這些建議所作出的辦理答復,不具體,甚至空洞或基本上就是提出幾條原則,“收到了、我們認真地研究、原則上是怎麼看的、最后非常感謝你的關心”,等等,就完了。這樣的答復簡直就是閻王爺說謊——糊弄小鬼呢,哪個代表能滿意呢?
其實,這是一種普遍現象。在不少地方,對人大代表建議的答復往往流於形式,即使人大代表“不滿意”也沒有下文。如此循環,建議再多、再好,也是一紙空文。在我看來,應該實行人大代表“建議辦理首問負責制”,涉及哪個部門,一辦到底。而且,人大要對那些辦理建議過程中敷衍、推諉、不作為的政府職能部門領導進行問責,在媒體上曝光,看誰還敢把人大代表的建議當皮球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