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已於昨日正式亮相。這次改革,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4個,其中組成部門減少2個,副部級機構增減相抵數量不變,被社會寄予厚望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呼之欲出。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國務院機構已經過六輪改革,眼下是第七輪。總體上看,七輪機構改革在方向上是趨於進步的,而這一輪改革的進步性尤為明顯。衡量機構改革的成敗得失,不能隻看部門數量上一時的增減,而要看機構改革以什麼為指導思想。機構是軀體,職能是靈魂,機構是為職能服務的。政府認為自己有什麼樣的職能,就會有什麼樣的機構﹔政府認為自己有多少職能,就會有多少機構。而此次機構改革正是以轉變職能為導向,這樣的導向可以使機構改革適應時代要求、現實需求而達致成功。
回顧歷史,可以說,一部機構改革史,就是一部政府職能改革史、一部治國理政進步史。此前機構改革之所以會陷入“膨脹—精簡—再膨脹—再精簡”的怪圈,一個根本原因在於未能明確政府的職能,經過機構改革后的政府仍一定程度上呈現出全能主義的特征。其實,我國古代有著豐富的行政實踐和行政經驗,其中很重要的一個總結便是“省官不如省事”。依靠行政力量,短時間內可以把官員裁減了、機構撤並了,但如果政府依舊大包大攬,機構就省不了、官也省不了,因為還有那多如牛毛的大事小情等著“有司”去處置。但顯然,所謂“省事”不是什麼事都不管,而“省事”的政府也不必然就是一個“小政府”。
厘定了政府職能,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職能剝離了,先前立於這些職能上的機構就喪失了存在依據,立於這些機構之上的官員自然也就“無枝可依”。但職能的剝離,意味著權力的放棄,這對於習慣於無所不管的行政理念和行政慣性不亞於一場革命。而時至今日,一些地方政府仍存干預細小事務的沖動,或者對把某些事務交由市場或社會去處理仍存擔憂。這也可見,政府轉變職能的觀念變革還未完成,從上到下的機構改革可謂任重道遠。可以肯定的是,轉變職能是機構改革的軸心,而機構改革的逐步到位,又將使政府的法定職能得到更充分實現。
然而,即使有政府機構明了了哪些事該自己管,也未必就一定能把該管的事管好。一個典型的事例是食品安全問題。近些年來,食品安全事故頻發,民眾意見很大,治理效果卻不盡如人意,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監管體制不順:質監部門管生產、工商部門管流通、食品藥監管消費。此種分段式監管體制,就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九龍治水”的結果是,於己有利的事搶著管,於己不利或無利的事都懶得管,出了問題要追究責任又比誰跑得快,安全事故就這樣在部門林立的背景中接二連三發生。如今,把分散的食品監管職責加以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食品實施統一監管,就從體制上保証了權責的統一。
機構改革涉及行政功能和體制結構的調整,同時涉及的是一部分官員具體利益的變動。在一個官本位觀念還比較濃厚的社會,機構改革遭遇阻力不難想象,而這將直接影響到此項改革的進度和質量,也因此,機構改革很多時候更需要的不是見識而是勇氣。或許,隻有等到打破公務員終身制,公務員能夠像企業員工面對公司兼並那樣面對機構改革的那一天,包括機構改革在內的行政改革才能更順利地推進。新一輪機構改革應該只是一個嶄新的起點,而公務員像企業員工那樣承受社會調整的時代也將不可避免地到來。
(作者為北京青年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