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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科研經費使用須建章立制

郭立場

2013年03月12日09:20    來源:光明日報    手機看新聞

  兩會上,中國科學院院士王光謙委員提出,要提高科研經費中的人員費,這一話題成為科技界委員的共同議題。而在他們為年輕一線科研人員“叫苦”,要求從項目經費中拿出更多用於人員開支時,有人卻質疑“他們憑什麼要求更多”。

  多年來,我國的科研經費分配體制並未進行過實質性的調整,制度創新滯后於經費增長和科研發展,無論是管理機制、評審制度還是分配模式、分配結構,都有不適應當前經費管理和科技創新的地方。改革科研經費分配制度,提高青年科研人員待遇,不僅是為了鼓勵青年科技工作者,更是為了規范科研經費使用、根除學術腐敗。

  近日,在“推進‘十二五’國家科技計劃和經費管理改革視頻會議”上,科技部部長萬鋼提出,完善科技經費管理制度,建立問責機制、加強經費管理監督。教育部等部委也一再出台規定,加強科研經費的管理。管理者的擔心其實是可以理解的,科研經費分配牽扯面廣,一著不慎滿盤皆輸,科研經費管理與分配應尋求治本之策。當前最好的辦法是,將問題公之於眾,制定相應的對策和監管措施,不讓老問題再擱置下去。

  對於科研經費流失,常見的應對原則是“防治結合,以防為主”。筆者認為,具體可從以下五個方面發力:一是淨化學術氛圍,堅持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積極加強學術道德規范建設,努力營造自由、民主、公平、創新的學術環境及學術氛圍﹔二是增強公開透明度,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使用方案,將經費評審、經費分配和經費管理過程向公眾公開,主動接受公眾監督﹔三是建立信用機制,加強對科研人員的教育和學術不端行為的監督檢查﹔四是建立激勵機制,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勞務報酬比例,肯定研究人員創造性勞動的價值,實現科研人員勞務報酬的“陽光化”﹔五是加大懲治力度,以績效評估為基礎,對層級目標確定的各責任主體進行跟蹤考核,對計劃項目目標完成不力或管理不善者,追究相應的責任。

  在科研領域裡,我國目前缺少一部關於科研項目立項、審批、經費使用、監管責任的系統法律,致使科研項目缺乏剛性的法律約束和制裁。同時,“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的科研項目管理方式,也容易造成不同科研單位管理規定的矛盾和沖突,客觀上為學術腐敗提供了可乘之機。因此,必須對科研經費建章立制。隻有規范科研經費使用,真正投入於項目研發,同時保証給予科研人員應有的激勵,才能促進科技的大發展大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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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齊賀、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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