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市委副秘書長 劉衛國
群眾是社會公共服務的需求表達者和項目選擇者。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管理決策,讓利益相關群眾切實參與進來,就可能得到更多認同。
政府工作報告對社會建設作出了具體部署和安排。社會管理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題中應有之義。
這些年來,我們的社會建設卓有成效。但還是應充分認清當前基層社會管理的現狀:行政規范不夠,法制保障不夠,突出的是群眾廣泛參與不夠。前段時間在基層調研時,有位鎮黨委書記告訴我,多年來為群眾做了很多實事,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也得到了不斷改進和提高,但仍有一部分群眾對我們不太滿意,有的意見還不少。我認為,這一現象背后的成因很復雜,主要原因是,我們在為群眾辦事中,吸收群眾參與、聽取群眾意見、體現群眾願望、接受群眾監督還不夠﹔沒有把社會管理工作當作群眾自己的事情,用法治的方式,讓群眾自己協商解決,我們的舉措還不夠。
要看到,群眾不是單純享受社會公共服務的被動對象,同時也是需求的表達者和項目的選擇者。現在群眾生活條件好了,但對維護自身權利的要求更高了。因此,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既要做好頂層設計,加強總體布局,也要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夯實基層基礎﹔既要強調體現各級政府機構在社會管理中的職能,又要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努力用群眾廣泛參與、自我管理的方式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尊重群眾、依靠群眾,真正把群眾當老師。
具體而言,就是把可以由群眾決定的事還給群眾決定,把應該由群眾參與的事吸收群眾參與,把必須由群眾監督的事交給群眾監督。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社會管理決策,都能讓利益相關群眾切實參與進來,充分聽取群眾意見,規范參與程序和途徑,避免有些行政部門空洞許諾、自說自話。有些群眾利益訴求可能一時還難以辦到,但反映訴求的通道要暢通,讓群眾的訴求有地方說、有部門聽、有辦法解決。這樣,事關群眾利益的舉措就可能得到更多群眾的認同,群眾參與社會管理才能更有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