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拿出怎樣的勁頭來准備議案和建議?記者在兩會現場發現,很多代表都是拿出做科研的勁頭來寫議案和建議。
福建省立醫院副院長翁國星代表,一個議案裡就引用了幾十個數據,是他連續5年調研的結果,“沒經過調研的數據我不敢用”。中國科學院院士焦念志代表在有關南海島嶼保護的建議中不僅規范地注明了數據來源、數據發表時間,還做了中外比照。
拿出科研的勁頭來做議案,看起來是小細節,反映的是大道理。這體現了代表們對議案和建議不僅重數量更重質量的觀念轉變,既關注問題又關注解決方案的視角轉變,以及從“敢於監督”向“善於監督”的工作方法轉變。
坐在空調房間裡寫出的議案,往往比不過沾著泥土芬芳的議案。做議案,需要帶著問題去調研、通過調研找出路。調研不夠,內容籠統抽象,不能提出准確的問題和應對的措施,就無法增強議案和建議的可行性、操作性,也會給承辦單位的辦理工作帶來困難,影響議案、建議的落地。
這就給代表提出了更高要求。深入群眾之中,貼近實際生活,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時勤於學習思考,多提出有依據、有分析、有解決辦法的建議。
幾年前看到這樣的報道,有個別代表和委員由於各種原因,已經身處“兩會進行時”了,才開始考慮議案和建議的方向。以“完成任務”的心態,利用會議召開期間完成的議案和建議的質量可想而知。可喜的是,這樣的情形近年來已經逐漸減少,更多的是翁國星這樣的代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