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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用法律向“官”“商”勾肩搭背說不

致淵

2013年03月10日10:06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 來論

用法律為公職人員避免公私利益沖突,劃定更加明確而具體的邊界。

3月8日上午,習近平總書記參加江蘇團審議時說,現在的社會,誘惑太多,圍繞權力的陷阱太多。面對紛繁的物質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務人員和領導干部,要守住底線。“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麼是高壓線,想都不要想,一觸即跳,才能守得住底線。”

對於官商交往之道,習近平總書記的一番表態可謂精到。官商交往必須要有邊界,太多事例告訴我們,一些官員的腐敗,往往就從官商勾肩搭背開始。

如此直白的道理,不難明白。然而,現實中的教訓又非常深刻,讓所有官商交往都恪守公私界限,又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杜絕官商勾肩搭背,需要加大反腐力度和制度建設,加強對權力的監督﹔需要通過政府職能改革,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管制等事項,減小官員利用權力尋租的空間。

另外,也要看到,對於官商交往也存在很多界限不清的問題。比如,官員是否應該出席商務宴請,如果出席的話,可以接受的標准是多少,是否應該自費﹔官員是否可以接受商業人士贈送的禮物,如果可以,那麼,又當以什麼標准為宜等。實際上,很多官員和商人一開始並沒有太深的感情,而他們的深入交往,就是從酒桌上開始,由逢年過節收受禮品加深。“絲繩木斷,水滴石穿”。很多官員就是這樣最終走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當然,還有另一種官商交往,就是一些官員的子女、親屬經商。這更加容易混淆邊界,損害公共利益,影響政府公信。這需要進一步健全相關的回避制度和信息透明制度。

官員和商人打交道,在所難免。商人也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他們也應該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他們的合法訴求,政府官員也應該傾聽。官商之間正常的交往,如能恪守法律的底線與公私之邊界,民眾自然不會說三道四。

時下,習近平總書記在兩會上談官商交往,許多人戴著有色眼鏡看待官商交往,也說明了如今官商交往的亂象,而且,也到了不得不治理的地步。

十八大之后,中央出台“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其中多條內容涉及官商交往。如“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証券、支付憑証和商業預付卡……”

這些規定已獲得一定效果。而從預防腐敗的角度出發,今后仍然有必要完善制度,借鑒國外經驗,制定《政府道德法》,為公職人員避免公私利益沖突,劃定更加明確而具體的邊界。

□致淵(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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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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