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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搶貨死”不是“活該”是“不應該”

殷建光

2013年02月21日15:47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滬陝高速上發生車禍,信陽市高速交警支隊稱,一名搶貨物的村民被后來的車撞死。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說,“用得著的物品怪不得搶呢,大晚上的真是不怕死,要我說這樣的人撞死了活該,貪小便宜!我是不是太惡俗了?”@陳小威Bora回復:不邪惡,很有見地。記者向滬陝高速新區路政大隊咨詢@陳小威Bora是否為該大隊路政員,值班人員表示需要向領導請示。約20分鐘后,記者發現,@陳小威Bora的相關微博已刪除,人物頭像也已換掉,同時改了名字,但身份認証信息還沒有改變。@陳小威Bora的言論是否合適?滬陝高速新區路政大隊的王忠民隊長稱,大隊沒有叫陳小威的路政員,他也不知道怎麼去查。(2月21日紅網)

“活該”的言論,當然不對,這種言論太冷血。“很有見地”的言論更是錯誤,簡直就是放縱冷血。而且,他自己也知道,否則就不會匆匆遮掩信息了。這是社會負能量,要不得。

“高速路上搶貨死”不是“活該”是“不應該”。

作為高速公路附近的村庄管理者應該加強對村民的教育。現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哄搶貨物的現象時有發生,表面看,這是村民冷漠的結果,實際上,是我們的管理者缺少對村民教育的結果,我們管理者應該教育村民愛護高速公路,愛護自身形象,愛護他人貨物,不要趁火打劫,而要釋放愛心,我堅信,隻要疏導了,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作為高速公路的管理者應該制定哄搶車禍車輛貨物的處罰制度。筆者認為,我們的高速公路管理者應該制定車禍貨物被搶的處罰制度,通過處罰規范公民的行為,處罰制度本身就是警醒。教育不是萬能,必須依靠懲罰制度來震懾,震懾也是一種疏導。

“高速路上搶貨死”不是“活該”是“不應該”,之所以有“活該”的言論是因為公民的愛心匱乏,之所以有“不應該”的行為是因為我們的教育管理有疏漏,之所以“高速路上搶貨死”是因為個人素質低劣與管理疏漏的融合。

“高速路上搶貨死”是悲劇,是素質的悲劇,是道德的悲劇,期盼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期盼高速路上哄搶車禍貨物這樣的二次傷害不再發生。

“高速路上搶貨死”不是“活該”是“不應該”,村民不應該搶,村庄不應該不教育,網友不應該太冷血,管理不應該不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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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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