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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報:白酒“高富帥”何敢壟斷價格?

鄧海建

2013年02月20日09:43    來源:西安晚報    手機看新聞

 

  圖/朱慧卿

  記者近日從國家發改委相關部門了解到,茅台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被罰4.49億元,所罰金額是上年度兩家酒企銷售額的1%。茅台集團此前曾發布聲明稱,根據國家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和貴州省物價局的檢查情況,公司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營銷政策,立即進行徹底整改,具體措施隨后公布。根據聲明內容,貴州茅台決定取消此實施多年的“限價令”。(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14版)

  以茅台和五糧液領軍的白酒行業“高富帥”這回真是攤上大事兒了。在反壟斷並不那麼硬氣的今天,4.49億元罰單顯然不能看做拍了一兩隻蒼蠅而已。

  早前就有輿論認為,《反壟斷法》第十四條明確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茅台、五糧液有違犯《反壟斷法》的嫌疑。因為其“限價令”涉嫌價格的維持、固定,有縱向壟斷的嫌疑。盡管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會長表示對這個罰單有些“看不懂”,但相關部門的罰單顯然支持了此前的共識。

  當然,4.49億元雖看起來不少,但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罰款——可見,板子還是相當“綿柔”。也無怪乎新華視點在官方微博發問:這樣的力道,能否有效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

  最值得反問的是:白酒“高富帥”何敢壟斷價格?這個問題指向兩個層面:一是高端白酒對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已經成為一種習慣。不得不說,以股市為例,白酒股“奇葩獨秀”,不僅跑贏大盤,更是走出嘆為觀止的牛市行情。2008年底以來,貴州茅台漲幅一度達到150%,五糧液漲幅達到200%……這些宏偉數字的背后,卻時刻糾結著公務消費與社會規則的質疑。

  二是《反壟斷法》出台雖5年過去,但“缺鈣”已是不爭的事實。僅以2011年觀之,食鹽銷售破壟懸而未決之后,聯通、電信又被央視爆出因寬帶接入業務涉嫌壟斷遭發改委調查,最后也是成了“爛尾新聞”。這些虎頭蛇尾的“擦邊球”或公共事件,給市場傳達了一種錯誤信號:反壟斷,也許只是說說而已。

  反壟斷,當然不容易,因為能壟斷的都不是“軟柿子”。2013年的反壟斷來勢凶猛,茅台與五糧液之前,還有三星等6家境外企業因液晶面板價格壟斷被罰3.53億元。如果沿著“白酒‘高富帥’何敢壟斷價格”的問題繼續追問下去,也許還會帶來另一重思考:茅台與五糧液雖涉壟斷,但其市場地位畢竟處於完全競爭的格局中,那些比之更巋然、更穩固、官方色差更濃的資源能源及民生國企,它們是不折不扣的“老虎”,反壟斷會對它們繼續網開一面嗎?

  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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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齊賀、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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