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以來,頻發的“房叔”“房嬸”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統成為一些官員的夢魘。近段時間,一些地方加緊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詢規范,對輸入人名查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專門約束。
以捍衛隱私之名,嚴控“以人查房”本無可厚非。只是,在“房叔”“房嬸”“房祖宗”頻現的時下,收緊房屋信息查詢規范,難免令人產生“屁股坐歪”的負面聯想……但需要說明,保護個人信息與監督腐敗,未必就要舍此取彼。以打擊腐敗為由,猜疑甚至抵制房產信息保護,也許並不存在天然的合理性。
在很多人看來,凡貪官必多購房,查房反腐是一條捷徑。那麼,嚴控“以人查房”,莫不是增加了全民反腐的難度?這擔憂不無道理。
但換個角度想,若為反腐方便,就將個人房產置於不設防的地步,又會讓許多人擔心隱私不保。理想狀態下,當然是公職人員房產公開,普通民眾房屋信息嚴格保護才好——隻不過,“官員財產公示”終須循序漸進,短期內難實現。
某些人對嚴控“以人查房”心生怨念,其邏輯出發點是,反腐優先於“捍衛隱私權”的價值——為了打擊貪腐,可以暫時擱置房產信息保護。這種邏輯序列,看似名正言順,但或許並不成立:隱私未必就應成反腐的“犧牲品”﹔再者,“查房反腐”總體看帶有偶發性,為維系這種“小概率事件”,而放任房屋信息管理過於鬆懈,代價未免太高。
其實,“房氏家族”被曝光,很大程度上有賴於“網上曝”,而不純粹是“以人查房”之功。也就是說,“以人查房”的可操作性,於民眾反腐的作用並不那麼重要。
說到底,民眾對嚴控“以人查房”的擔憂,是對司法反腐不盡滿意的投射。鑒於此,在收緊房產信息管制的同時,職能部門如何為民眾的反腐熱情創造更多發揮空間,也亟需更謹慎的考慮。
(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B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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