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連霍高速義昌大橋爆炸垮塌事故發生后,河南媒體2月1日刊發的一篇報道,引起了爭議。有網友指出,這篇1300余字的報道,提到16位省市領導的重視,如何辛苦工作﹔沒出現一次傷亡人員或家屬名字,沒家屬一滴眼淚……
不合時宜的文本措辭,將一篇突發事件報道推到了風口浪尖。一時間,民眾紛紛怒斥它“冷血”。當然,此類事件,公眾早已經歷多次。只是遺憾,一次次的憤怒,一次次的炮轟,仍未能讓事故報道學會輕重分明,拿捏好分寸……
毫無疑問,這篇關於塌橋的報道,是又一個失敗的樣本。全文1300字,竟有1134字表揚官員,儼然將“事故說明”變成“點名表彰”。是非顛倒至此,又怎會不招來漫天口水?此般行文路數,全然不見對生命的尊重,隻有對公權者的周全討好。立場失衡,視角偏頗,對那些焦急等待消息的民眾來說,無疑會產生疑問。
長期以來,一些堅硬、冰冷的事故報道,總以套路化的形式呈現。從現實反饋來看,那些官話套話,非但無助於公眾情緒的紓解,反倒會進一步激起公眾怨憤。前不久,《人民日報》征集“最令人反感的官話套話”,“高度重視”“親自過問”等就入選。而事實上,每每事故之后,“高度重視”等等大詞總頻繁出現,它們已然失去了文字的生命力,而退化成一種程式化的表達,鮮有人文精神與情感溫度可言。
中央出台的“八項規定”明確提出,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對事故報道而言,同樣要改進文風,遵循新聞價值等,呼應民眾訴求,體現人文關懷。
而今,事故報道變頌歌,與改文風的趨勢背道而馳,也誤讀了治理者的權責范疇——要知道,對治理者而言,緊急救災不過是過失補救,而非值得夸耀的功績。
(相關報道見2月4日《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