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

京華時報:微博造謠害人害己

兵臨

2013年01月24日09:18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一條企圖“整治”物業的不實微博,引發不少網友對北京自來水水質的恐慌。博主事后真心認錯並致歉,類似網絡謠言也為我們反思網絡自由背景下的公民責任,提供了觀察的切口。

最權威的自由論者密爾認為,個人的行動隻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麼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按其界定,我們行使自由權利應到別人的自由邊界為止。遺憾的是,這個淺顯的道理,在互聯網載體不斷拓展我們自由權利的同時,卻一再成為稀缺的常識。

以近年來崛起的微博為例,或為了私人恩怨而捏造事實無中生有,或為了吸引眼球而移花接木虛張聲勢,或為了貪求刺激而肆意惡搞歪曲夸大,許多人在接受這份“上帝賜予的禮物”后,將微博視為自己的“自留地”,想種什麼就種什麼,忽略了微博在信息傳播上的公開性,以及個人自由對於社會的責任關聯。

謠言的危害毋庸多言,從“攜帶艾滋病針管進京”到“保定再現非典”,從“謠鹽”風波到“軍車進京”,這些年發生的謠言危機事件已經驗証。互聯網加強了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依賴,使傳統的公共秩序更加脆弱和易受攻擊,一則看似無關緊要的虛假信息,很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蝴蝶效應”,在成幾何倍數激增的“口口相傳”中,瞬間造成公共危機的發生。此事再次讓我們看到了網絡立法的必要性,有了相應法規的約束,網絡謠言的生存空間必將被大大壓縮。

為了最大程度地拓展權利與自由,我們一貫強調政府的寬容與謙抑,強調信息管理者的公開與透明﹔呼吁政府“別拿謠言剝奪言論自由”的同時,或許我們也該反思:謠言不止,難道不是對自由的一種自戕?說的哲理一點,恰是我們行使自由的方式,最終定義著自由,決定我們所能享有的自由權利的范圍。因此,對自由的主張並非毫無限制,它始終不能脫離公共利益的規則之“圈”。相關報道見今天A17版

分享到:
(責編:齊賀、王倩)

相關專題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