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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把權力關進籠子裡,是擲地有聲的政治承諾

王石川

2013年01月23日08:4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1月2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無論有腐必反、有貪必肅還是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都是一種庄嚴的反腐宣言,擲地有聲的政治承諾,顯示出中央從嚴治黨、對腐敗零容忍的決心和力度。近年來,一批位高權重的高官落馬,就有力表明了“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隻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決不是一句空話。

貪,不肅不去﹔腐,不根除必將蔓延。反腐敗,既需要依法打擊大貪小貪,更需要革除貪官滋生的土壤,即懲防並舉,形成官員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否則貪官如韭,割而復生。如何使官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這是世界各國反腐敗的基本經驗和有效共識。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官員行使權力時就處於公開透明的狀態,便於公眾監督﹔權力有了限制和邊界,就難以肆意妄為,無法無天。

縱覽那些落馬的官員,無論大貪還是小貪,其最突出的共性就是他們根本不把制度放在眼裡,不是尊重制度而是踐踏制度,不是主動接受監督而是破壞監督,當民眾監督他們時,他們惱羞成怒,打擊報復監督者。換言之,一些官員游離在制度約束之外。用鄧小平的話就是,“不少地方和單位都有家長式的人物,他們的權力不受限制,別人都要唯命是從,甚至形成對他們的人身依附關系”。

近年來,我國在反腐的制度建設上取得了明顯成就。權威統計顯示,截至2012年7月,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制定涉及反腐倡廉的重要法律法規制度616項,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制定涉及反腐倡廉的地方性法規和文件規定1538件。制度的不斷健全,是將權力關進籠子的前提。制度的持續發威,是約束住權力的手段。但應該看到,在不少地方,出現了制度虛置現象,比如“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這不是制度本身的錯,而是執行制度不力的問題。還應看到,在不少時候,公眾的知情、參與、表達和監督等權利並未不打折扣地實現,究其因,反腐制度仍需健全,制度力量並未全都釋放出來。

實現官員財產申報向財產公開的跨越,使官員不敢斂財,也無法隱匿非法所得﹔黨政部門“晒”三公的范圍更大一些,並壓縮不必要的行政開支﹔權力決策更透明,民眾不僅看得見決策過程,更能直接參與﹔對腐敗的打擊力度更大一些,反應更敏捷一些,權力隻要亂伸手就很快被捉……當制度建設愈加健全並執行有力,權力才會老老實實地待在籠子裡。當然,權力並非惡之濫觴,把權力關進籠子裡,不是讓權力躺在籠子裡睡大覺,也不是打壓權力,而是通過制度約束,使權力更好地承擔責任。

反腐敗是系統性難題,把權力關進籠子裡也不是朝夕之間就能完成,也正因為如此,“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關鍵就在‘常’、‘長’二字。”隻要不斷強化制度約束,壯大公民參與的力量,形成人人都是反腐者、人人都喊打腐敗的態勢,腐敗就會無處遁形,就能逐步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美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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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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