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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新型城鎮化的關鍵在於創新推進模式

2013年01月08日10:09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新型城鎮化,顧名思義,是“深度”城鎮化而非“廣度”城鎮化,是“質量”城鎮化而非“規模”城鎮化。

新年伊始,中國未來的城鎮化道路似乎也更加清晰。據報道,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編制的《全國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規劃(2011-2020年)》已經基本定稿,並將於今年全國兩會前后對外頒布。與此同時,全國城鎮化工作會議正在積極籌備。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中國城鎮人口由1978年的1.72億增加到了2011年底的近7億,城鎮化率由1978年的17.92%上升到2011年的51.27%,年增長1個百分點。

城鎮化為經濟長期高速增長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弊端也隨之出現。大量的生產要素和資本向城市集中,在推動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同時,城鄉差距越拉越大。至2009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達到歷史最高水平的3.33︰1,之后差距雖有所收斂,至2011年底,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在3.13︰1。

從動力機制和空間模式兩個視角探究過去30年傳統城鎮化進程,我國城鎮化“推進模式”分為七種類型:建立開發區、建設新區和新城、城市擴展、舊城改造、建設中央商務區、鄉鎮產業化和村庄產業化。上述城鎮化“推進模式”的突出特征是政府主導、大范圍規劃、整體推動、土地的國家或集體所有、空間上有明顯的跳躍性、民間社會尚不具備自發推進城鎮化的條件等。

這種推進模式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的制度創新性及靈活性,但與此同時,政府獲得了大部分土地增值收益,並以此撬動大規模的投資活動,激發了強制拆遷等一系列社會矛盾。

因此,傳統的城鎮化道路已經不再適合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需要。新型城鎮化戰略的提出是我國經濟結構矛盾加劇,調整經濟結構,擴大內需的必然邏輯結果。新型城鎮化,顧名思義,是“深度”城鎮化而非“廣度”城鎮化,是“質量”城鎮化而非“規模”城鎮化。新型城鎮化,不再是行政權力主導下的大范圍布點和圈地運動,而理應是一條既遵循市場發展規律,又能夠很好地汲取歷史教訓,且具有一定前瞻性的道路。

以城鎮化進程中的融資模式為例。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傳統的融資模式與經濟轉型要求之間存在一定的沖突,主要體現在:我國城鎮化融資缺口較大,財政稅收難以滿足,土地財政不可持續,地方投融資平台不規范且債務風險較大。新時期我國城鎮化融資亟待打破商業銀行、地方政府與監管層三者的復雜博弈怪圈,在做好稅收、土地和投融資平台等傳統模式的同時,穩妥擴大地方債,加快構建公私合營等新模式,做到融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模式多樣化。

□史晨昱(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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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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